全國青聯委員、公共政策研究員 郭凱傑
9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判刑。對於許多30歲左右的港人來說,這不僅僅是一則法律新聞。2014年的社會事件中,他們在念中學或大學;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有人走上街,有人在家庭飯桌上與父母決裂,甚至有人把學業和前途押進一句句「理想」里。後來,有人已經為當年的選擇付出法律代價,有人則默默把那段日子收進抽屜。本次判刑,補上了當年沒人向他們講清的一課:危害國家安全要承擔後果。
這堂課首先關乎責任。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本案被告仍持續鼓吹推翻國家根本制度。法庭寫明他們不是因思想受審,也不是因法例實施前的行為受審。過去十餘年,不少青年把同溫層的所謂「良知」等同於「法律必須讓路」。結果是:口號由組織者喊出去,代價卻常常落在最容易被帶節奏的年輕人身上。今次判刑清楚表明,把別人家孩子推到法律的對立面,從來都不是愛護的方式。
本案審訊依法而行,法庭明確劃定了表達意見的邊界:悼念本身並無不妥,但不能借集會、網絡和動員力推動顛覆國家政權;「人權」「民主」「自由」這些詞,也不應成為把青年卷進違法政治風險的藉口。一個真正為青年着想的社會,要保護他們說話的空間,更要保護他們不被當成政治棋子。你可以關心公共事務,但必須遵守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等法律規定——今次判刑可說是給青年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判刑結果一出,部分外國政客和媒體隨即發難,宣稱香港「自由被侵蝕」「國安法下司法體系遭破壞」雲雲。但在其本國處理煽動暴亂、衝擊政權機關等違法行徑時,他們從不會把相關檢控說成「沒有人權」。如此雙重標準其實是青年認識世界的重要教材:看似站在道德高地的人,判斷對錯不看行為、只看站隊。
正如《大公報》最新「龔之平」文章強調:安全沒有「休止符」,應以高水平安全護航由治及興。發展和安全相輔相成、不可偏廢,統籌好這兩件大事對青年樹立正確價值觀尤為重要。只有築牢國安防線、穩住社會環境,廣大青年才有空間專注於學業、就業、創業等,進而在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更好實現個人理想。
頂圖:9月11日,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及其成員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在香港量刑裁決。圖為香港特區政府懲教署的囚車進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