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民政及文體事務發言人、九龍西立法會議員 鄭泳舜
《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的公眾諮詢日前結束,政府在整理好公眾意見後,將盡快撰寫草案,以便再到立法會進行交代修例的條文內容。而事實上自宏福苑大火後,社會對大廈管理亂象的關注明顯升溫,授權票被濫用、圍標貪腐、法團癱瘓等問題,一次又一次刺痛市民的神經。民建聯早前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面,提交了詳盡的意見書,將市民對修例的方向、改革立場直接交予政府。
筆者認為,政府是次提出的五大修訂方向——提高大型維修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利益申報、加強主管當局權力、清晰會議程序——整體上回應了社會的核心關切,值得肯定。然而,修例不能只求方向正確,更要經得起操作考驗。若新例在落地時反而癱瘓了法團日常運作,或令小業主更難發聲,那便違背了修例的原意。
授權票制度兩難須正視
當局建議為委任代表文書設上限,每人不得持有超過單位總數2%或20份授權票,原意是防止個別人操控投票。但民建聯在諮詢業界及業主後發現,這一刀切的做法可能適得其反。現實是,不少法團長期被大業主或管理公司把持,小業主若要發聲,只能靠收集授權票來凝聚力量。一旦設限,弱勢一方反而更難突圍。更何況,物管公司根本無從核實「親屬」身份,總不能要求人家帶出世紙來開會。
筆者認為,與其設限,不如將資源投放於核查機制。民建聯建議由執法部門隨機抽查1%至2%的授權書,核對業主資料真偽,發現冒簽即刑事檢控,這比限制張數更能產生阻嚇力。
防結構性貪腐需公權介入
多年來,舊樓大維修猶如一塊肥肉,引來各路「職業法團主席」覬覦。傳媒調查早已揭露,有人專門購入舊樓單位,短時間內出任法團要職,推動大維修後即辭任賣樓,留下一堆手尾。小業主面對動輒十幾萬的維修費,既無專業知識判斷報價,又難與圍標集團抗衡,最終只能任人宰割。
民建聯建議長遠設立具公權力的「維修代辦」機構,由第三方統籌招標及監管,切斷業主與承辦商之間的利益輸送。這不僅能減輕法團的行政負擔,更是從源頭阻斷圍標的治本之策。
會議效率與業主參與須平衡
當局擬引入三級制投票門檻,每戶承擔12萬元以上的工程,會議法定人數須達兩成,親自投票門檻達10%或200人。門檻提高固然保障了決策認受性,但筆者從地區諮詢的過程中留意到,不少法團反映現實困難:哪來這麼大的場地開會?管理公司加派人手處理授權書,額外成本誰來承擔?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操作問題。
民建聯提出善用科技,擴充「智方便」功能讓業主網上投票及點票,同時研發類似「eClassParents」的三方平台,讓業主、物管、政府共用資訊。筆者認為,電子投票是長遠出路,但必須顧及長者適應能力及海外業主的權益,不能為求方便而剝奪任何人的投票權。
法團「無王管」不能再拖
有意見指出,保安員、物管主任都要持證工作,唯獨手握千萬合約決策權的法團委員毫無入門標準,這種不對稱極不合理。筆者認同,長遠應推動業主專業化,但短期內更迫切的是當法團陷入癱瘓、主席無理拒絕開會時,主管當局必須有能力介入。
民建聯支持政府扮演「行政輔助與適度介入」的角色,同時建議加強土地審裁處以第三方身份協助解決紛爭。
總括而言,大廈管理是地區治理的縮影,也是萬千小業主安居樂業的根基。民建聯多年來持續跟進大廈管理議題,從「簡樸房」規管到「建管條例」修訂,始終堅持一個原則:政策要落地,必須聆聽前線聲音,方能讓修例方向正確。筆者期望當局在整理諮詢意見後,能吸納民建聯提出的務實建議,讓新條例既能堵塞漏洞,又不會為法團和業主增添不必要的枷鎖。唯有如此,香港的大廈管理才能真正走出困局,讓每一位業主都能在自己的家園裏,安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