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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率先构建涉农专项资金整合机制

2016-02-04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陈文智报道:近年来,甘肃省以补「短板」、解难题为导向,着眼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在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创新扶持政策设计,聚合各方面资金效能,依托整合资金,紮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赢得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这一成功做法已引起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研论证,有望成为下一步发展农村经济的全国经验。

  2015年,甘肃省聚焦脱贫攻坚,全省整合财政、扶贫、农牧、交通等22个省级部门的涉农资金440亿元,是当年省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36倍;其中409亿元一次性切块下达到县,占到整合资金93%;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资金到县下达率3月份为63%、6月底达95%以上。

  建立县提需求、省定方案整合机制

  省级相关部门将管理的投向类同、目标接近、可用於脱贫攻坚的涉农资金进行归集,拟定整合资金计划、下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使用投向、管理要求;县级政府根据年度脱贫任务和项目申报指南,从扶贫项目库选定具体项目,提出年度项目资金需求,报市级政府审核;省级有关部门会同省扶贫办提出各县资金安排计划,省财政厅汇总制定资金整合方案,经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省政府确定实施。资金整合遵循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要求,统一分配到县。

  建立省抓指导、县管实施使用机制

  整合资金重点支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省级相关部门指导县级政府按行业规划选择申报项目和按规定用途使用整合资金,对报备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原则上不指定具体项目;县级政府依据各类规划和年度扶贫攻坚任务确定资金投向,集中使用省市县安排的各类扶贫资金,资金使用方案归口报送省级相关部门备案,并对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负主体责任。

  建立各级监督、各负其责监管机制

  省级行业部门对口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省财政厅负责监管整合资金的拨付、报账等,省审计厅负责整合资金的审计监督;市级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县级党政一把手为监管第一责任人,书记负责整合资金的廉政责任,县长负责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省市相关部门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加强协调、精准指导、有效监督,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既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也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相关领导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据了解,整合资金是一项自下而上倒逼体制的改革,没有中央层面合理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推进资金整合就会困难重重,资金使用的效益也很难充分发挥。为此,甘肃省向中央提出了「三个方面」给予支持的请求:

  首先是中央财政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增强地方统筹使用的自主性,对性质相同的资金中央应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同时,国家部委应合理调整资金管理方式和办法,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目标不管实施」的原则,继续推进专项整合,「切块」分配到省,并明确对支持贫困地区各种专项的占比,保持增量,切实加大对精准脱贫的支持力度;

  还要改革完善项目资金审计办法,建立以绩效目标为主的审计机制,对合情合理调整资金投向和区域,各级部门审计时应给予认可。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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