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壹周刊》诽谤霸王判赔300万 讼费料蚀4000万

2016-05-2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万家成报道:中草药洗发水生产商霸王集团6年前入禀控告壹传媒旗下《壹周刊》诽谤,索偿6.3亿元,案件在去年8月底审结,高等法院昨日颁发书面判词,裁定霸王一方胜诉,《壹周刊》需赔偿300万元予霸王,另须支付霸王的八成讼费。有业内人士估计,霸王一方的讼费料约4000万港元,《壹周刊》除赔偿霸王的讼费外,连同本身需付讼费,《壹周刊》估计需支付双方讼费合共达8000万至9000万港元。

  无让霸王足够回应不负责任

  判词全长270多页,指报道是基於一名市民投诉,指霸王的致癌物质二恶烷含量有27ppm,高於霸王提供样本的10ppm,及後发现这名市民与霸王的竞争对手有关连,而并无科学证据证明27ppm或10ppm对人体有害,加上二恶烷只有致癌的可能性,认为报道错误将10ppm订为唯一安全指标,亦无让霸王一方有足够回应,是不负责任,严重影响霸王声誉,令霸王难以推广现有及将来的新产品,导致长期损失,因而判赔偿。判词同时指出,指若赔偿额过高,会影响资讯流通及公众利益,但太低就会助长诽谤资讯流传。

  涉案报道结论属错误幼稚

  主审法官陆启康又表示,涉案报道对霸王作出严重的指控,但《壹周刊》却没有确保其内容属事实、客观和公平,《壹周刊》又没有充分地向读者报道霸王的说法,而涉案女记者不合逻辑地、不科学地及武断地采用自己偏好的安全标准,涉案报道因此不属於负责任的新闻报道,而其结论属错误、幼稚和不专业。

  《壹周刊》总编辑黄丽裳昨於庭外表示,赔偿额及霸王索偿的6亿多元相差大,判词亦指报道并非恶意中伤,会与律师研究是否上诉。

  霸王指损商誉生意索偿6亿

  诉讼源於《壹周刊》在2010年7月,刊登以「霸王致癌」为题的封面故事,指霸王产品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霸王指报道内容偏颇,引述专家说法时断章取义,在描述二恶烷含量多少才有危险性时又有出错,误导公众以为产品不符安全标准,严重影响商誉,推算之後1年出现的生意损失达逾4.4亿元人民币(折合约5.6亿港元),而在计算损失及利息後,案件在去年正式开审时,申索金额上升至6.3亿港元。

  霸王(1338)控告壹传媒(282)旗下刊物《壹周刊》诽谤及索偿约6亿港元的案件,霸王获判胜诉,霸王股价先升後回,收市跌近6%报0.395元。壹传媒则微升2.2%收报0.46元。

   

[责任编辑:陈明汉]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