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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以任何藉口違法破壞法治

2016-06-29
来源:香港商報

  年初一旺角暴亂,42名被告被控參與暴動罪的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控方將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黃台仰及梁天琦、「美國隊長」容偉業等10名被告,轉介到高等法院審理,警方表示,這反映了旺角暴亂的嚴重性。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旺角暴亂流血一夜,目無法紀的暴徒縱火、破壞、襲警,犯罪行為,市民有目共睹,不容抵賴,違法者不要妄想以政治藉口來掩蓋違法實質,企圖逃避法律責任。

  旺角暴亂很明顯是一場有預謀和有組織的暴力行動。激進組織本土民主前線,藉口捍衛無牌熟食小販在鬧市街頭擺賣,糾集人員借機生事,包圍前往驅趕非法小販的食環署職員,待警方奉召到場維持秩序後,再把行動升級。電視所見,暴徒除了在街上四處縱火焚燒雜物、破壞公物、刑毀警車外,更蓄意以磚頭、玻璃樽、垃圾桶及木棍襲擊在場執勤的警務人員;在一名警員受傷倒地後,仍然繼續狠擲硬物,其行徑令人发指。有暴徒甚至公然還襲擊在場采訪的記者,阻礙記者拍照。這些暴徒戴上口罩面具,拿著盾牌,現場還有貨車為暴徒運送鐵枝等武器,顯示裝備充分,證明事前早有部署,事件造成近百名員警及記者受傷,重創社會穩定,損害了香港國際聲譽,嚴重沖擊破壞法治,踐踏香港核心價值。

  旺角暴亂的暴力和違法,全港市民有目共睹,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施暴者和組織者理所當然要受到嚴厲譴責和法律制裁。控方昨將10名被告的案件合併,並修訂控罪,黃台仰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和煽動暴動罪及煽動非法集結罪,梁天琦則被控兩項參與暴動和一項煽動暴動罪,容偉業涉及控罪最多,包括三項參與暴動罪、一項煽動非法集結、一項非法集結以及一項襲警罪,其他被告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執法部門全面調查,收集證據和分析、核對之後,果斷作出適法檢控,是捍衛法治尊嚴,彰顯法治正氣。

  違法就是違法,違法就要依法被檢控,香港絕不容法外之地、法外之民。旺角暴亂後,不僅有參與暴亂人士,而且還有撐暴者,竟然事後大力推動試圖抹黑漂白的政治包裝和狡辯,一方面極力否認暴力行為過火,例如聲稱擲磚並不特別激進,掟磚頭及縱火是「還擊」和「自衛」等等,將警方制止暴亂歪曲為「鎮壓」;另一方面又極力將暴力行為合理化,甚至塗抹以道德化,竟大言不慚聲稱是「違法達義」、「暴亂有理」,違法者企圖把「政治抗爭」當做推卸罪責的「護身符」,讓自己可以逍遙法外。但正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所說,法治不應被政治化,政治訴求亦不應被美化為破壞法治的藉口。旺角暴亂涉及違法,必須堅守法治底線,不可將政治立場淩駕於法治原則之上。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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