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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色列海关AEO互认 珠中两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将获益

2017-11-18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记者陆绍龙、通讯员何雪雁 凌世杰报道:记者日前从拱北海关获悉,近日中国—以色列签署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协议,这意味着以色列成为中国第34个AEO“伙伴”国家。

  以色列是中东地区联系亚洲和欧洲的纽带,是“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的重要参与国,也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2017年1-10月,拱北海关辖区企业对以色列进出口值为17.7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19.4%,其中出口16.6亿元,增长21.4%。中以AEO互认协议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以色列是我们TCL空调全力推广自主品牌销售的hk之一,今年我们已在当地投入了110万美元的品牌推广费,现在中以AEO互认了,对于我们来说是个非常好的消息。” 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的报关经理吴朝佳表示,今年1-10月,TCL空调对以色列出口额达800万美元,同比增长150%,如今在以色列通关更加顺畅了,预计明年出口量会大幅上涨。

  据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拱北海关辖区的珠海、中山两市共有认证企业(AEO)898家,占关区企业总量5.6%;其中高级认证企业124家,一般认证企业774家。中以AEO互认协议签署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货物出口到以色列,将享受到减少较低查验率、货物优先对待、加速处理、快速放行等通关便利措施。近年来,海关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管理改革,鼓励企业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努力实现“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越来越多的诚信守法企业加入了AEO认证,享受国际化的通关便利。

  据了解,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国际海关组织(WCO)倡导的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给予企业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的制度。不同国家地区的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给予对方AEO企业优惠便利措施,包括减少货物查验、评估为安全贸易伙伴、优先处置保证快速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贸易中断恢复时优先通关等。

[责任编辑:肖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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