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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多措保障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8-03-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吉林省制定多项措施保障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香港商报网讯】3月28日上午,吉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具体情况。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贵生、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陈学伟、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刚、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威出席了发布会,就相关信息作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部署和要求,全面解读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实施背景以及目的、意义、范围、内容、技术路线、组织实施等,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来,营造实施吉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良好氛围。

  沈贵生表示,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吉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既是落实国务院要求,也是借此契机摸清省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吉林省环境形势,优化产业结构,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沈贵生介绍说,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对象是吉林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共5类污染源。本次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保证吉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政府部门采取了加强协调配合、经费保障到位、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质量保证和做好宣传动员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李刚副主任在回答本报记者提出的“污染源普查与其他行业普查相比有什么不同”时表示,污染源普查主要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涉及面广、配合部门多,二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本次普查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控为主要定位,普查范围和污染物进一步扩展,普查技术路线和质量控制方法进一步完善,普查成果开发应用更好地满足环境管理需求。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分为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目前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包括落实普查经费、建设普查信息系统等在内的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将在今年下半年展开,届时将全面推进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核审、数据汇总等工作,为吉林省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提供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吴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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