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威嚇顧客買約90萬元服務 健身中心銷售判囚近22個月

威嚇顧客買約90萬元服務 健身中心銷售判囚近22個月

責任編輯:趙桐曲 2022-09-23 18:58:47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健身中心男銷售人員因銷售健身服務期間,串謀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下稱條例),昨日(2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21個月零27天。

 據悉,本案判處的監禁刑期是《商品說明條例》自修訂以來,同類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一宗。海關表示,破紀錄的監禁判刑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於2019年接獲舉報,指旺角一間健身中心的職員涉嫌在銷售健身服務的過程中,對一名行為能力稍遜的顧客施加不當影響,以具威嚇性的銷售手法迫使該顧客購買約90萬元的健身服務,金額是涉及健身行業的不良營商手法案件中歷來最高。

 自2018年起,海關展開多個專項行動,打擊健身中心以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的不良營商手法,加上法庭就相關案件作出具阻嚇性的判刑,近年海關接獲涉及健身中心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舉報已大幅減少,由2019年全年的482宗下跌至2022年首8個月的8宗。

 海關提醒商戶必須遵守相關條例規定,消費者則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賬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圖源:新華社資料圖)

責任編輯:趙桐曲 威嚇顧客買約90萬元服務 健身中心銷售判囚近22個月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7835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