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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評】工廈安置棕地作業宜公平分配

【建評】工廈安置棕地作業宜公平分配

責任編輯:高心雲 2022-11-24 08:05:49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議員 劉國勳

    為解決香港的「地荒」問題,政府短期內將集中拓展多個新發展區,而當中涉及約600多公頃有經營的棕地。過去政府曾建議以興建現代式多層工廈,協助棕地作業者遷置業務,以作為現金補償以外的另一選擇。發展局早前提交立法會文件披露發展多層工廈的詳情。據文件介紹,當局將劃出合共五幅用地作興建多層工廈。而用地將以公開競投方式招標,由中標者設計、興建及營運。當中,招標文件將規定中標者需將約三成的樓面面積交予政府,再由政府自主安排出租予受收地影響的棕地經營者。中標者會以商業模式營運餘下七成樓面面積,預計會用作引入現代物流業及先進汽車維修業。

    工廈分配機制需公平透明

    筆者一貫支持善用及改劃棕地以作社會較迫切的用途,但亦關注棕地經營者的搬遷及安置安排,過去也多次協助受影響的經營者或使用者覓地重置。因此,筆者是歡迎當局透過上述的建議為棕地經營者提供搬遷選擇及機會,而以「棕地租金」作為優惠租金的基礎,相信可以顧及經營者的承擔能力。

    不過,建議提供作安置的樓面面積只有約22公頃,與業界普遍預期,乃至實際需求存在頗大的差距,在「僧多粥少」下相信只能滿足少部分經營者,故在分配上更應做到公平合理。雖然同為棕地作業,但不同行業承擔租金的能力截然不同,而棕地市場呎租差異亦非常大,由3元/呎至20元/呎不等,故若然任由不同類別經營者自由競投,「價高者得」下必然對承擔力較弱的行業不公,造成工廈行業「清一色」的結果。此外,不同業務對空間、承重、通道等有不同的要求,若設計不能配合,或會令特定行業因沒有合適「單位」而變成無法「上樓」。故筆者期望當局能訂立公平而透明的分配機制,讓不同的棕地經營者,亦有相對均等的機會以優惠租金承租工廈;同時,政府亦應透過不同的樓宇設計,以照顧不同類別經營者的需要,做到既有大面積可作物流及倉儲,亦有較細的單位讓小型鄉郊廠戶或工作坊可以進駐。

    協助棕地經營者有序轉型

    此外,多層工廈最早也要2027年才落成,而在此之前,應該已有200公頃的棕地被收回,故就算經營者日後有資格申請租用工廈,亦要「捱過」先搬遷後重置這段「空窗期」的考驗。故越是受近期收地影響的經營者,將越難受惠於新建議。為此,期望政府在日後的發展計劃內,能預留更多的樓面面積,讓現有棕地經營者有更多機會以優惠租金,逐步將業務由棕地轉型至工廈。同時,當局亦可透過調整收地安排,盡可能令到受影響的經營者可以將業務「無縫」遷至工廈。

    據政府2019年對棕地經營者的調查,約有四成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的業務並不適合「上樓」,當中以建築業及回收業為主,如儲存大型機器、建築材料,以至水泥廠、廢料回收等。但在當局預留予棕地遷置的72公頃用地中,僅預留3公頃的用地作露天運作,對業界來說肯定是「爭崩頭」。故筆者期望當局能在新發展區以外預留更多合適用地,供業界有序遷移,以及設立專責工作小組,在業界覓地過程中予以協助,讓有意繼續業務的經營者有機會易地重置,維持業務之餘,亦能保障僱員生計。

    最後,以私營公司設計、建築及營運,再將部分樓面面積交由政府分配,雖然並非新鮮事,但這種模式應用於多層工廈應該是首例,在整體經濟環境不明朗下,市場反應較難預料。若2023年項目招標時,市場反應不佳,當局應擬定後備方案,包括由政府直接籌建及管理,以免建議被束之高閣,影響棕地安置及收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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