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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一場自首秀就可卸責了結

2014-12-04
来源:香港商報 周武輝

  「佔中」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三人,以及「政治主教」陳日君,昨率數十人高調赴中區警署,又是拍照擁抱,又是高喊口號,上演了一場十足的「自首秀」﹔他們僅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準集結之罪名,意圖就此卸下作為佔領運動始作俑者之責。然而,「佔中」造成本港部分地區長期交通癱瘓,社會混亂,嚴重損害民生經濟,破壞法治,惡果至今仍在發酵,市民深受其害,社會何時能夠恢復正常尚難預計。「佔中」本違法,且失控淪為激進暴力,正是因為這班搞手打開了禍害香港的潘朵拉之盒,如今眼見佔領運動窮途末路,就想急急抽身離去,留下一個「爛攤子」讓他人收拾,未免太無口齒無承擔,太過一廂情願了﹗

  過去兩個多月,佔領人士霸道佔路,癱瘓交通,市民深受交通堵塞、生計受損之苦,商戶生意一落千丈,損失慘重,對香港社會秩序、經濟民生、營商環境、國際形象等都造成極大負面影響。示威者無法無天,肆無忌憚,各種違法暴力行為層出不窮,衝擊立法會,圍堵政府總部,公然挑戰警方執法,視法庭禁制令如無物,令法治精神蕩然無存,嚴重侵蝕香港賴以成功的根基。只要聽聽主流民意的憤怒聲討,就會知道非法佔領人士的行為是如何荒腔走板,對香港社會的傷害是多麼的嚴重。整場「佔中」行動,自始至終都是戴耀廷等人策劃、推動並最後實施,開大規模長時間破壞法治的先例,冤有頭,債有主,三人必須負上最大責任。

  戴耀廷曾多次聲稱,會在適當時候聯同其他「佔中」骨幹向警方自首,承擔法律責任,並指此為「體現法治精神」。且不說先犯法後自首,毀的是守法精神,財爺曾俊華早已指出,守法不是法治的全部,但守法是法治的重要部分。要把非法行為辯解為不破壞法治,即使不是不可能,也需要極高的門檻,犯法後自首顯然並不足夠。這足以說明其「自首說」不過是詭辯﹔單就戴「適當時候」而言,可謂耐人尋味。他們自首的時機,恰恰發生在「雙學」一意孤行,煽動示威者圍堵政府總部釀成流血衝突,社會一面倒痛批之際。此時所謂自首,無非是推卸罪責,有意切割。

  在包括「組織未經批準集會」、「煽動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可選罪行中,戴耀廷等人選擇的是「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其他似乎已被視作「一切與己無關」了。必須指出,對「佔中」搞手控告什麼罪名,並不是以他們所承認者為依據。警方強調絕對會公平公正地作出調查,律政司表示確保案件嚴格遵照法律及檢控政策行事,正是此意。只有嚴格依法懲處,才能彰顯法治威嚴,以儆效尤。

  學生和市民當日聽信戴耀廷等人的煽動到來「佔中」,以為只是「愛與和平」,沒想到參與的卻是連場暴力。「佔中」搞手但凡還有一點承擔,就應該怎麼帶人來就怎麼帶人走,切實想辦法勸退佔領人士,結束「佔中」亂局,而不是借自首認個小罪名換法庭輕判,以示為違法「佔中」埋了單,就可以心安理得,到此為止了。但是市民要問,歷史要問,這罪責豈能是一場自首秀就可輕鬆了結的﹖﹗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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