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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新城崛起背后的黑金交易:官員職務跟著土地走

2016-02-15
来源:《財新周刊》

  在廣州珠江新城,摩天寫字樓已將冼村環繞,冼村已成一片斷壁殘垣。

  財新記者 王婧

  珠江新城是廣州市的中心商務區,摩天大樓鱗次櫛比。在其北面,有一塊不到20萬平方米的土地,這里是冼村。

  冼村面積約等于北京奧運主場館“鳥巢”大小。平常日子里,各式各樣的人物穿梭其中。有人騎著三輪車回收廢舊家電;有人拎著麻袋隨處翻撿垃圾;有人開著臟兮兮的面包車一路鳴笛;也有人帶著土狗漫無目的地在村里瞎轉。

  打工者囊中羞澀,他們在冼村落腳。一套帶簡單家具家電的小兩居,每天只要20元至40元,是周邊房租的1/8。一分錢一分貨,冼村環境無比糟糕。電線如蜘蛛網一般,籠罩著成片握手樓。房屋間距有時不到一米,抬頭只見“一線天”。一些房屋無人居住,門窗已被拆除,墻上打著“危房區域請勿靠近”的標記。偶有小片菜地,散發著糞水氣味。

  略微寬敞的地方是消防通道。在此抬頭,很容易想起的成語是“坐井觀天”。諸多摩天寫字樓已將冼村環繞,冼村就是一片斷壁殘垣。

  這是珠江新城區域中的最后一個城中村。歷經24年,珠江新城已是廣州市城市文明的標志。它坐落在廣州市中軸線上,和“小蠻腰”隔江相望,并以不到全市0.2%的土地,貢獻了8%的GDP。

  冼村遲遲未拆,源于部分村民阻撓。他們認為:在珠江新城崛起過程中,村干部、開發商以及部分國家工作人員相互勾結,低價出讓土地,并從中漁利。村民為此常年上訪。他們要求:要拆冼村,先治村官。

  2013年8月,冼村七名班子成員被“一鍋端”。土地腐敗窩案隨后牽出了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及其利益集團。多位人士接受調查后,案情資料陸續公開,編織出珠江新城崛起背后的黑金交易。

  官員職務跟著土地走

  珠江新城面積約為6.6平方千米,位于廣州天河、越秀及海珠三區的交界處。上世紀90年代之前,這里屬天河區沙河鎮管轄。當時,這里是大片的農田和廠房。

  1955年出生的曹鑒燎從19歲起就進入沙河鎮領導班子,30歲成為沙河鎮的“一把手”。在1985年至1990年期間,他帶領村鎮兩級,共投入資金1.4億元,在沙河鎮興建了22萬平方米的廠房。

  沙河鎮成為廣州市“先富起來”的農村。至1990年,沙河全鎮已擁有200多家企業,其中鎮屬企業就有17家。全鎮人均收入達到每年3397元。這個數字超過當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上級部門多次希望曹鑒燎出任天河區區委常委,但他都不為所動。曹鑒燎在沙河鎮一年的正當收入約有5萬元。2014年,廣東省紀委曾拍攝關于曹鑒燎的廉政教育片。曹鑒燎在廉政教育片中稱:“我就愿意一直留在沙河鎮,實惠很多,我一年的正當收入等于區跟市里同職干部十年的收入。”

  1992年是曹鑒燎的轉折點。當時廣州市的房地產開發正如火如荼。曹鑒燎于2016年1月受審時,檢方指控稱:1992年,香港老板范記順送給曹鑒燎200萬元,條件是拿原沙河鎮政府所在地塊的開發權進行交換。這是曹鑒燎以官員身份涉足地產界的第一桶金。嘗到甜頭之后,曹鑒燎的職務開始跟著土地走。也是在1992年,廣州市定下珠江新城開發戰略,需要征收沙河鎮及下轄的獵德村、冼村的大片土地。1994年,曹鑒燎最終出任天河區委常委,并擔任珠江新城指揮部總指揮。

  時任獵德村村支書的是李方榮,冼村村支書是盧穗耕。他們從上世紀70年代末期開始任職。村民稱:在工作上,曹鑒燎與李方榮、盧穗耕是上下級關系;在生活中,三人以兄弟相稱。這次征地,除去給村里應有的土地費、勞動力安置費、青苗費、水利設施分攤費等,為村集體收入計,征地還留下部分土地歸屬村鎮集體所有。這類土地在文件上標為“鎮村留用地”。

  獵德冼村的村民已在此生活了超過600年。曹鑒燎打著“為民請命”的旗號,與廣州市政府展開了博弈。根據廉政教育片,在曹鑒燎的堅持下,留給沙河鎮、獵德、冼村的自留地比例,從12%上升為18%。曹鑒燎一度被獵德和冼村的村干部們視為維護村集體利益的功臣。

  此輪征地完成后,有細心的村民發現:村干部向上級虛報了人口數和樹苗數,騙得補償費數以千萬計。這筆錢日后并未進入村集體賬目,反而是曹鑒燎帶著村干部以及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的部分人士,共計20人,分兩批出國旅游。對曹鑒燎而言,這僅是蠅頭小利。他真正重視的,是交給村鎮集體企業自行開發的自留地。

  分配自留地

  沙河鎮的自留地共九塊,全部交由沙河鎮經濟發展總公司(后更名為沙河兆聯公司,下文一并稱為沙河公司)開發。沙河公司為沙河鎮的鎮屬企業。

  1996年,已從沙河鎮卸任、出任天河區副區長的曹鑒燎,在一次開完會后,對時任廣州市國土局市場管理處處長譚麗群說,沙河鎮的幾塊自留地已經都“簽出去了”,還有最后一塊,讓她找熟人接手。他還一并告知:“這塊地暫時還不能開發,要等好幾年。”

  2015年6月,譚麗群出庭受審,她在庭審中詳細敘述了曹鑒燎和她低價囤地高價賣地的經過。

  譚麗群最早認識曹鑒燎是在上世紀80年代,那時曹的職務還是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副鎮長。知情人士介紹說:譚麗群初中文化,知青招工返城,上世紀70年代中期在廣州市房管局飯堂謀得一份工作。她當過雜工,騎著三輪車到工地送飯。售賣飯票,也曾是她分內差事。曹鑒燎本人后來對檢察官供述,他認為,譚麗群多年來大力配合其工作,在沙河鎮的征地拆遷補償問題上功不可沒,因此將最后一塊自留地分給了她。囤地的提醒,在日后看來有著先見之明。曹鑒燎早在1993年就取得了經濟師資格。他身居要職,獲取信息便捷。

  當時廣州土地市場蕭條。土地供大于求,價格大幅下跌。政府很快采取應對之策。根據《廣州市志》,1997年,廣州市決定:為了宏觀控制好商品房土地的投放開發量,除珠江新城區域城市建設必不可少的用地外,廣州市將連續五年不再提供農業用地建設商品房。不過,亞洲金融危機隨后來臨,樓市疲軟。珠江新城土地大片荒蕪。

  1997年8月,譚麗群以廣州市巨聯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巨聯公司)的名義與沙河公司簽訂合同。巨聯公司僅出資30萬元,就控制了這塊土地的合作開發權。此地編號為珠江新城G1-5,此后調整為G1-2,面積為6238平方米。巨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梁甘孺。該公司有四名股東,其中一名是譚麗群的丈夫,還有一名是譚的妹妹。譚麗群后來在受審時說,當時,她還特意問過曹鑒燎,要不要入股巨聯公司,曹拒絕了。他只是交待譚麗群:這塊地日后的收益要分一份給張鷹。張鷹亦是廣州市國土局的工作人員,比譚麗群更早結識曹鑒燎。

  當時,沙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何月霞,其弟弟何繼雄兼任沙河公司總經理。何繼雄曾是曹鑒燎擔任沙河鎮鎮長時的副手,主管城建。1996年,曹鑒燎從沙河鎮卸任前,特意提拔何繼雄為鎮長。

  廉政教育片稱:何繼雄對曹鑒燎惟命是從。何繼雄在2015年4月受審時稱,即便是在曹鑒燎離開沙河鎮之后,他也會在每年中秋節和春節的時候,送給曹鑒燎一些購物卡。曹鑒燎亦待其不薄。何繼雄在教育片中說:“1999年有一天,曹鑒燎打電話給我,他車到以后,我就坐在他的副駕駛座,他指著后面的一個塑料袋說,這個錢給你。”那時,曹鑒燎的身份,已經是天河區區委書記。

  2015年11月28日,冼村也成為不少外來民工的落腳地,人們坐在一家小賣部前圍觀電視。

  村集體與開發商三七分成

  2000年,廣州市公開檢討珠江新城規劃——在1992年至1999年期間,土地開發累計投入超過50億元,但珠江新城仍然只是一個地圖上的概念。除了若干公權機構遷入之外,珠江新城只開發出少數住宅,而真正的商務辦公建筑無一落成。

  大檢討歷時兩年,并于2002年形成《珠江新城規劃檢討》,經廣州市城市規劃審批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

  新方案降低了土地開發強度,在商務辦公區減少約150萬平方米的寫字樓,增加廣場和綠化用地,并設計了廣州市新的中軸線系列廣場。珠江新城不再采用小地塊開發模式,而是實行單元開發,并全面規劃樓群之間的綠化設施,形成諸多小花園。

  此外,為使這里的住宅賣個好價錢,政府又決定在此擴大學校、幼兒園用地面積,還興建圖書館、音樂廳等民生配套設施。珠江新城的地塊火了。不過,這也意味著村里不能在自留地上有太大的自主權。

  2002年,廣州市天河區下發文件:由于撤村轉制工作已完成,全部自留地一次性由集體土地一次性轉為國有土地。土地性質轉變,意味著沒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不再是持有土地的合格主體。它們要么和房地產商合作,要么直接“賣地”。

  據譚麗群在庭上供述,市場蕭條之際,曹鑒燎指點譚麗群:找一家“信得過”的房地產開發公司來為巨聯公司“代持”土地。

  譚麗群找到廣州市鴻偉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鴻偉公司)。當時該公司正苦于沒有項目和土地,無法通過年審。一聽有珠江新城的土地,鴻偉公司負責人符曉舟立馬表達了接盤興趣。但這塊地的收益并不隨著合作開發權的轉讓而轉讓。轉讓協議的附加條件有三點:第一,這塊地應該向政府繳納的費用都由鴻偉公司承擔;第二,要延續原來巨聯公司和沙河公司的合作協議;第三,這塊地將來的利潤,鴻偉公司僅取三成。

  2002年,鴻偉公司資金緊張,符曉舟幾次希望對外轉讓合作開發權,均遭譚麗群等人反對。據符曉舟的證人證言,譚麗群、張鷹告訴他,不同意是“大哥”的意思。符曉舟后來才知道“大哥”就是曹鑒燎。

  尚未被利益集團控制的自留地,日后則采取村企業與房地產商合作的方式——集體企業出地,開發商出資金,雙方共建物業,按3:7的比例分成。按照政策規定,村集體企業的三成土地,免繳土地出讓金;開發商的七成土地,則需要按建筑面積700元/平方米的標準向國家補繳土地出讓金。

  相比土地招拍掛,這一政策極為優惠。當時珠江新城國有土地出讓價格,一度高達2800元/平方米,是與村里合作價錢的4倍。

  財新記者查閱過數十份珠江新城自留地合作文件。村企業與開發商之間的利益分配均為三七開。獵德和冼村的村民稱:這一分成比例,“可視為政府指導價,沒的談”。

  賣地收益層層分配

  2004年,珠江新城土地價格飛漲。據譚麗群案庭審內容,曹鑒燎認為時機成熟,遂讓譚麗群聯系轉讓G1-2地塊。譚麗群談了幾家,價錢均不理想。

  后來,曹鑒燎得知合景泰富地產公司希望在珠江新城拿地,遂向其董事長孔健岷介紹了這一地塊。

  在廣州的地產商中,今年47歲的孔健岷以低調著名。他擅長與人合作,有時寧可自己吃虧。2007年,合景泰富上市。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吃虧別人是知道的,以后其他股東會很樂意和你合作。”這種心態也貫穿在他和政府官員的交往中。

  合景泰富一名高層告訴財新記者:事實上,在談妥G1-2這一地塊之前,合景泰富已于2003年、2004年初,在珠江新城以2300元/平方米的底價拍下兩塊地。很快其周邊就有地曝出1700元/平方米的更低價。合景泰富內部有人為此不平,但孔健岷認為,以后還需要長期與政府打交道,“吃點虧就吃點虧吧”。

  曹鑒燎與孔健岷談妥,這一地塊的開發權轉讓價格約為3500萬元。敲定價格之后,曹鑒燎通知各方:大家可以去辦手續了。

  交易過程繞了一大個圈。土地先是轉讓給廣州市天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天建公司),合景泰富的關聯公司再以受讓天建公司股權方式獲得土地。

  合景泰富一名公司高層于2014年9月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曾稱:通過收購第三方公司來獲得地塊,是合景泰富拿地的主要方式。合景泰富自身并不愿購買尚未平整的土地。

  工商資料顯示,天建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最初是天河區建委下屬國有企業。知情人士透露,該公司為開發珠江新城而成立,“負有特殊使命”。

  截至2002年底,天建公司的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其中天河區的國有企業——廣州市天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出資1700萬元,出資比例為85%;廣州市天河建安建筑有限公司出資300萬元,出資比例為15%。資料顯示,采用這樣的股權架構是為了“保證區政府對珠江新城用地紅線的絕對控制權”。

  天建公司在2003年1月20日將全部股份以20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三名自然人,原因是“公司經營不理想,效益不佳”。這筆交易涉嫌國有資產低價出讓。不過,廣州市天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回復財新記者:由于年代久遠,當年轉讓天建公司國有資產的材料已無法找到。

  2003年年底,孔健岷的哥哥孔健楠控制的兩家公司以800萬元的低價從這三名自然人手中收購了這家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的公司。天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隨后變更為孔健楠。

  不久,合景泰富以向這兩家公司償還借款的名義,劃撥資金進入天建公司賬戶幫助其增資。

  前述合景泰富的高層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承認,合景泰富是天建公司私有化的受益人。他沒有否認這三名自然人與合景泰富之間存在關聯。不過,合景泰富在發給財新記者的書面回復中稱,“2003年12月12日,我司以股權轉讓的方式從自然人股東收購天建公司股權,該股權轉讓已依法辦理核準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該股權轉讓不涉及國有資產轉讓。”

  檢方在譚麗群受審時說,購買G1-2地塊的3500萬元流向復雜。天建公司將資金分別打入兩個公司——其中,鴻偉公司收取人民幣約1300萬元;另一筆約2200萬元,則進入廣州市日福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下稱日福公司)。

  檢方說,日福公司就是“一家專門賣發票的公司”,從中賺取手續費。處理這2200多萬元,日福公司又找了12家公司協助完成套現。其中有4家公司的錢,最終進入了香港的一個賬號。檢方指控:流向該賬號的,就是曹鑒燎那一份,共計900萬元。曹鑒燎在日后的庭審中對此表示認可。其余8家公司的錢,在全國各地完成套現。檢方指控,這些錢背后,譚麗群、張鷹、梁甘孺各分得人民幣400萬元。還有100多萬元是套現成本。

  至此,G1-2地塊開發前利益分配完畢:沙河鎮集體企業獲益30萬元;負責“代持”的房地產公司——鴻偉公司獲益約1300萬元;曹鑒燎利益集團共獲益約2200萬元。 這僅僅是合景泰富在珠江新城拿地的縮影。根據合景泰富公布的數據,2006年,公司在珠江新城的土地面積已達60萬平方米。

  2007年7月,合景泰富在香港上市。上市后孔氏三兄弟總身家至少有130億港元,成為“超級富翁”。

  據廉政教育片顯示,曹鑒燎的兒子曹健榮,通過二級市場買入合景泰富,他持有的股票市值超過千萬元。這也意味著曹鑒燎家庭財產與合景泰富構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系。教育片稱,在曹鑒燎于2011年出任增城市委書記之后,還多次為合景泰富在增城拿地提供方便。

  物業置換

  與G1-2地塊一起,被合景泰富以天建公司名義拿下的,還有鄰近的G1-1。這是冼村的自留地,用地面積約為17127平方米,容積率為8.3,建筑面積為124371.3平方米。

  按照三七分成方式,歸屬冼村集體企業冼村經濟發展公司的建筑面積為37311.39平方米,這部分免繳土地出讓金;歸屬天建公司的建筑面積為87059.91平方米,應補繳土地出讓金6094.2萬元。

  財新記者獲得的合作協議顯示,與其余開發商自行補繳土地出讓金不同的是,這份協議注明:由冼村經濟發展公司負責交納分歸天建公司所得建筑面積的土地出讓金。

  合景泰富日后在G1-1和G1-2的土地上,開發了“領峰”項目。“領峰”采用“五星級酒店+公寓”模式,在2009年樓市低迷情況下,創造開盤一個月銷售金額4.5億元的紀錄,一舉成為當時的廣州樓市冠軍。“領峰”公寓最后幾期的銷售價格一度達到4萬元/平方米。

  不過,雙方分成以物業計,而非以收益計——根據協議,建在G1-1地塊上的建筑,30%的公寓或者酒店應歸屬冼村。

  這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問題:村集體企業不具備房產開發資質,也不具備售樓資質。解決的思路是:將村集體企業應獲得的塔樓建筑面積,按照2.5:1的比例,統一換算為裙樓建筑面積。這樣村集體企業即可將商鋪用于出租。

  塔樓和裙樓是對應的兩個概念。一般來說,在一個高層或超高層的商業建筑底部,會修建一個低層建筑體。其橫切面積往往大于建筑主體本身,就像女人的裙子。建筑上半部分被稱為塔樓,而低層部分則被稱為裙樓。塔樓多為寫字樓或公寓,裙樓則成為臨街商鋪。不過,開發商們往往并不愿意將這些寫字樓最下層的黃金商鋪留給村里。他們的理由也很高大上:為了維持整個物業的高端形象。

  天建公司和冼村協商:由冼村另外出地,天建公司按照換算后的裙樓建筑面積,為冼村異地建一棟低層商業建筑,該建筑物業全部歸冼村所有,無需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

  G1-1土地上換算出來的建筑面積,最終進入領峰公寓一條馬路之隔的一座低層商業建筑中。財新記者注意到,該商業建筑的主要業態是餐館,以及蛋糕店、美甲店、美容店等。

  此后,天建公司按照每平方米700元的價格,向國家補繳G1-1土地上原屬于冼村那30%物業所對應的土地出讓金,從而徹底獲得該地塊物業的所有產權,獨享全部收益。

  據財新記者了解:由于村集體企業的資質限制,這樣的置換協議普遍存在于珠江新城所有由村集體和開發商合作的項目中。財新記者查閱的不同開發商與村集體企業簽訂的協議均顯示:塔樓和裙樓建筑面積的折算比例,均為2.5:1。

  “大佬”和“小蘇”

  此外,開發商們還通過“反租”形式,獲得原屬于村集體的物業。比如高德置地。其董事長蘇萌是與曹鑒燎關系最為密切的地產老板。二人以兄弟相稱,蘇萌叫曹鑒燎為“大佬”,曹鑒燎叫他“小蘇”。

  兩人關系親近到什么程度?知情人士對財新記者舉例說:早年曹鑒燎有一位情婦移民國外,蘇萌就曾出面為其前后打點,送錢送物。而在該女子出國之前,曹鑒燎還曾率蘇萌等人,前往北方老家看望女方老人。

  地產界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曹、蘇二人相識于1995年,當時曹正主持珠江新城建設工作,而蘇萌只有20歲出頭,還是個經營專業批發市場的小老板。蘇萌每周陪曹鑒燎打兩次網球。曹鑒燎一直留心觀察他。蘇萌則給曹留下講義氣、重感情的良好印象。

  在曹鑒燎的指點之下,從未涉足過房地產開發的蘇萌與天河區的鎮村干部合作。通過前述協議轉讓方式,他在珠江新城囤下大片廉價土地。2003年土地價格飛漲,蘇萌將這些土地高價賣出,高德置地完成資本原始積累。

  高德置地在珠江新城項目眾多,其中最著名的,是春夏秋冬四季廣場。這四棟寫字樓分居廣州市中軸線兩側。其往南不到一公里,就是珠江上的小島海心沙。這里是廣州舉辦亞運會開幕式的地方。

  這些地塊由高德置地與獵德村合作開發。通過前述置換方式,高德置地獲得獵德村占地面積約為六萬多平方米的五塊地,以及這些地塊上項目的全部收益。高德置地異地置換給獵德村的物業,是春廣場與高德美居中心。獵德村擁有這兩處物業的全部產權。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2年至2007年項目尚未正式落成之際,高德置地已與獵德村簽訂若干租賃合同——雙方約定:高德置地向獵德村租下春廣場和高德美居中心的塔樓部分。租金為每平米每月30元,每三年遞增5%。租賃期限從2011年10月開始,共計20年。

  那時候珠江新城市政面貌和土地價值都無法和今天相比。但隨著配套設施日益完善,珠江新城各類業態租金也一路飛漲。

  據財新記者了解,目前高德置地春廣場寫字樓租金市場價約為110元至150元每平米每月不等,外加30元每平米每月的管理費。

  2010年,蘇萌以178億元資產位列福布斯中國富豪排行榜第52位。廉政教育片顯示:蘇萌對曹鑒燎的回報,每次都以千萬元為單位。曹鑒燎個人在海外投資,曹鑒燎的兒子買入股票,均有巨額資金來自蘇萌。

  根據檢方在庭上所述,曹鑒燎在G1-2的土地中獲益的900萬元中,有300多萬是由蘇萌的姐姐為其套現的。

  在珠江新城,開發商們對自己心儀的物業,亦多如高德置地這般,采取“反租”形式。財新記者獲得的資料顯示,除高德置地外,包括嘉裕、中海、南雅等中小房地產企業,均與獵德村存在這樣的“反租”合同,價格均為30元每平米每月。

  冼村的物業租金更低。根據冼村村民提供的資料:目前冼村共有物業47萬平方米左右,其中約35萬平方米是“反租”給開發商的。租金最低的僅有每平方米11元,最高的也只有每平方米25元。這些合同多簽訂于2002年至2008年項目開發之初,起租時間則往往是2010年項目竣工之后,租賃時間一般均為20年至30年不等。

  開發商日后獲得的租金收益令村民們心理失衡。他們就此遷怒于村干部,認為當年簽訂的租賃合同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導致村集體利益受到巨大損失。

  曹鑒燎案發

  冼村村民是從2008年出版的《冼村村志》中找到維權線索的。《冼村村志》記錄:冼村村集體企業擁有可建樓房的土地330畝,可建廠房的土地130畝。此前若干年,村民們從不知道自留地具體面積有多大。

  村民們要求公開這些物業和收入,認為村干部出賣了集體利益。為此村民們常年上訪告狀,并用冼村的最后一塊土地來對抗拆遷。

  2010年,廣州市一度希望強拆遷村,孰料村民們最先保護的是兩棟房子——其中一棟有8層,屬村支書盧穗耕所有;緊挨著的一棟有7層,村民們堅信這棟房子的實際控制人是曹鑒燎。他們認為這兩棟緊挨著的房子,正是曹鑒燎和盧穗耕勾結的“鐵證”。

  眼見暗箱操作就要見光,2012年底,獵德村支書李方榮率先逃往加拿大,并于2013年初被曝出“在境外就醫期間提出辭職”,引發輿論嘩然。知情人士介紹說,當時曹鑒燎曾感嘆:“李方榮這一跑,要害死我了。”

  2013年初,廣東省紀委著手調查兩村的土地腐敗。據村民介紹,在那棟門窗早被卸載、卻被村民視為“鐵證”的危房中,維權的村民們與紀委工作人員長談了七八個小時。當年七八月間,冼村7名村干部被“一鍋端”,不過村支書盧穗耕已潛逃境外。

  曾有知情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由于盧穗耕外逃,針對曹鑒燎的調查一度遭遇困難。曹鑒燎當時的身份已是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他一度希望像開發珠江新城那樣,在增城打造一個“廣州東部副中心”。

  在冼村村干部“全軍覆沒”之后,曹鑒燎預感到自己會出事。知情者透露,2013年8月,曹鑒燎做了兩手準備。一方面,他迅速安排親屬和向其行賄過的老板們出境躲避調查。合景泰富的孔健岷以及高德置地的蘇萌均在其列。作為“小弟”,蘇萌亦多次勸說蔭庇了他近20年的“大佬”遠走高飛,情急之下竟至于對曹鑒燎破口大罵。

  另一方面,曹鑒燎試圖干擾辦案方向,將火引向他人。他安排他人舉報了前任增城市委書記朱澤君。當時朱澤君正擔任梅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后調任廣東省工商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最終于2015年8月落馬。

  在中央第八巡視組于2013年10月進駐廣東之后,針對曹鑒燎案的調查明顯加快節奏。2013年12月19日,廣東省紀委宣布將曹鑒燎“雙規”。得知這一消息,冼村村民拿出煙花炮竹,隆重慶祝了一番。

  審判

  珠江新城土地腐敗窩案,已陸續訴至法院。

  2014年7月,冼村七名村干部率先受審。他們絕大部分均為盧穗耕的家族成員。檢方指控他們利用職務便利,在與開發商合作開發及物業承租等事宜上,收取開發商賄賂。法院認定他們犯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分別判處一年五個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制度建設隨之啟動。2014年8月,廣州市政府審議通過《關于規范廣州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若干意見》。該文件規定:村集體重大經營合同事項簽約前要公示七日,并且須報鎮政府審批后方可簽訂。

  2016年1月29日,在距離“雙規”兩年零兩個月之后,曹鑒燎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曹鑒燎接受9筆賄賂,共受賄7600多萬元。9筆全部與地產商有關。

  廣東省紀委曾于2014年8月份在全省一定級別公務員范圍內通報:經初步查明,曹鑒燎利用職務收受他人錢物折合人民幣7000多萬元,另有2億多元的涉案金額,檢察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中。這2億多元的涉案金額,最終因證據不足,未被檢察機關起訴。

  知情人士透露稱:本案久拖不決背后,是數十名關聯人士外逃,包括曹鑒燎親屬、公司實際控制人、城中村村干部等。案件偵破難度大。

  這些外逃的人士中,歸案的只有譚麗群。自2003年卸任后,譚麗即移居海外。查辦曹鑒燎期間,有關部門通過譚麗群親屬與其聯系。

  知情人士說,譚麗群剛剛入境即發現情況不對,她正遲疑要不要繼續通過海關關閘,辦案人員迅速將其扣押。目前尚未能從公開渠道查詢到譚麗群案的審判結果。而作為曹鑒燎在沙河鎮的代言人,何繼雄被曹鑒燎供出。檢方指控其受賄2700萬元。2016年1月,何繼雄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貪官已抓,歷史遺留問題仍待解決。

  據財新記者了解,在天河區政府主導下,獵德、冼村已與部分反租其物業的開發商談判,試圖提高其租金收入。雙方仍在博弈之中。村里希望將租金提至每平米每月100元以上,而開發商則僅同意提升至每平米每月40元左右。

  此外,最后的城中村也即將拆遷。這塊地將由保利地產和冼村合作開發。新規劃已張貼在公告欄內。未來這片約為270多畝的土地上,約一半的面積將用于興建村民的回遷房。剩下的一半,部分用于建設超過200米高的寫字樓,部分用于建設一棟20至29層的大型酒店。該酒店按約定屬于冼村的集體物業。

  規劃文件稱:3萬平方米的酒店,以及20萬平方米的地下停車場,將直接為冼村帶來近5500萬元的年收益——此前冼村的所有自留地,僅能為其帶來約1億元左右的年收益。

  拆遷已迫在眉睫。在冼村內部,樣板房已建好,“冼村新啟程”“支持冼村復建”等標語亦隨處可見。這是珠江新城最后的城中村,也是冼村的最后一塊可供建設用地。冼村村民對財新記者說:希望這塊土地不要再重蹈覆轍。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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