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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人代選舉會議選出主席團 成員19人組成 林鄭月娥獲推選為常務主席

2017-11-23
来源:香港商報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出席者舉手投票。記者蔡啟文攝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莊海源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昨早在灣仔會展舉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主持會議,選舉會議成員1462人出席會議。會議選出19名主席團成員,主席團隨即舉行第一次會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獲推選為常務主席,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擔任主席團新聞發言人。

  劉漢銓任主席團新聞發言人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依法通過,并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共有1989人。今次會議應到成員1989人,出席1462人,缺席527人。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選舉會議舉行全體會議,須有過半數成員出席。出席今次會議的人數已經超過半數,符合法律規定。

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前排中)、梁振英(前排左)亦有出席香港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

  王晨主持會議時介紹,出席者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梁振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信春鷹、李飛、韓曉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中聯辦副主任黃蘭發、殷曉靜、楊建平、譚鐵牛。

  全體會議以1423票支持、8票反對、31票弃權,通過選舉會議主席團名單。主席團成員分別為劉漢銓、楊孫西、楊耀忠、吳光正、吳清輝、余國春、張學明、陳永棋、陳鑑林、范徐麗泰、林鄭月娥、林淑儀、袁武、高永文、梁振英、董建華、廖長城、譚惠珠及譚錦球。

  選舉日定於下月19日投票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主席團主持選舉會議。主席團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主持,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一致推選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林鄭月娥為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二階段,由林鄭月娥主持。主席團確定: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2017年12月19日上午舉行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投票選舉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還確定劉漢銓為主席團新聞發言人。會后,主席團發布了主席團第一號公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獲推選為常務主席。

  劉漢銓於主席團會議后表示,主席團決定11月24日到12月4日為提名期,12月19日投票選出36名港區人大代表。有意參選者須為年滿18歲的中國公民,有外國護照或居留權亦可參選。參選者要取得不包括自己的10名選舉會議成員提名,填妥參選人登記表,每名選舉會議成員不得提名超過36名參選人。參選人需要在截止日期前,到位於信德中心的選舉工作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包括送交登記表及提名信等。

  參選人必須聲明擁護憲法和基本法

  劉漢銓談到,今屆選舉的參選條件與以往相似,但新增要求參選人要簽署聲明。參選者須聲明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一國兩制」方針政策。他說,「言行一致」應是參選人能否參選的標準,如果有人聲明效忠,但實質上反對,這個聲明是不誠實的、無效的。主席團會根據參選人的言行,進行認真、全面、公平、合理的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第十一條列明參選人在登記表中應當作出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未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參選人須對所填事項的真實性負責。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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