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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罪 「佔中」9被告6控罪表證成立

2018-11-30
来源:香港商报

 

  9名違法「佔中」被告,涉煽惑妨擾等6控罪表證成立。

  【香港商報网訊】在2014年歷時79日的違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名「搞手」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6宗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8天審訊。控方臨時決定比原定計劃再多傳召1名證人,時任中區警民關係組學校聯絡主任郭思偉出庭作證。法官在控方舉證完畢後,宣布裁定9名被告6項罪名表證成立,首被告戴耀廷决定不自辯,次被告陳健民決定出庭自辯。

  郭思偉稱,在2014年9月29日受上級指示,派送警方簽發的公眾集會反對通知書予香港民主發展網絡主席朱耀明或義務秘書盧偉明,郭先後前往旺角好望角大廈及中僑商業大廈的教協地址找兩人,但兩人皆不在。當時負責接待郭的香港民主發展網絡委員陳洪表示認識朱耀明及盧偉明,可以代為簽收,郭便把通知書交予陳簽收,而陳指會盡快轉交。

  陳仲衡法官宣布9名被告共6項罪名全部表證成立後,代表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辯方沒有開案陳詞,並指戴耀廷不會出庭自辯,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出庭作證,陳健民就决定出庭作供。

  陳健民反口出庭作供

  陳健民提到自己受本案影響而向香港中文大學申請提早退休,並會於2019年1月1日正式離職。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問及陳健民指,3名發起人發表的文章曾提及參加者即使被控都不應該進行抗辯,又質問陳為何現在以不認罪方式出庭自辯,陳解釋現在認為其控罪並不合理,如果只是被控涉及未經批准集會的控罪便不會自辯。

  陳續指,先前所計劃的佔領地點是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遮打花園及皇后像廣場,而銅鑼灣、金鐘、旺角等地方都不是其計劃的一部分。陳表示,當他們向警方遞交2014年10月1日至3日的舉行公眾集會意向通知書,當時只是估計「幾日內完成佔領,估計於10月5日左右完結」,陳指「萬人佔中」計劃令他當時預計只會有幾千但不會超過1萬人參與。

  推諉學生怒罵才提早「佔中」

  陳憶述於2014年9月27日視察學生佔領運動情況前被在場的年輕人怒罵:「年輕人已經做咗好多嘢啦,你哋係邊度啊!」他與戴耀廷及朱耀明與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學聯及學民思潮進行討論後,於9月28日凌晨宣布提早啟動「佔中」時,又被台下學生激烈批評3人騎劫學生運動,在場人士由數千人急降至數百人,陳稱大批群眾離去的情況,對他是「好大打擊」。

  案件今續。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預告今天將播放 「全球首映」的數條片段,代表其他被告的大狀或在今天下午能夠開始盤問陳健民。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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