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收查核信須限期前回覆

2020-02-0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選舉事務處昨日呼籲已登記的選民,如收到該處發出的查訊信件,必須盡快在本年5月2日的法定限期或之前,按信上的指示透過郵寄、傳真或電郵回覆,以保留他們的選民登記,確保他們可在今年第三季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及其後的公共選舉中投票。

  為提升選民登記冊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選舉事務處即日起至4月期間,會按相關選舉法例向約9萬名選民發出查訊信件,要求他們確認或更新其登記住址。該處發言人說:「所有查訊信件的信封上會蓋有『須立刻處理 與投票權攸關』的顯著提示,提醒選民該信件十分重要,須盡快拆閱和回覆,以確認或更新其登記住址。」

  「如選舉事務處在5月2日或之前仍未收到受查訊選民的有效回覆,有關選民的姓名將會被納入在今年6月1日或之前發表的『取消登記名單』內。該等選民須於今年6月25日的法定限期前,提出申索或回覆選舉事務處另行向有關選民發出的提示信,並獲審裁官的批准,方可保留其選民資格,並納入在今年7月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及在今年第三季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票。」

  去年底查核信延至14日回覆

  另外,作為在每個選民登記周期所採取的另一恒常查核措施,選舉事務處已於去年12月13日經隨機抽樣向約7萬名選民發出了查核信,信上指明的回覆限期原本為今年1月31日。由於香港郵政的郵遞服務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於今年1月29日至2月2日期間暫停,選舉事務處現延長該批查核信的回覆限期至本月14日。除以郵寄方式外,收到查核信的選民亦可透過電郵或傳真提交回覆。

  選民有任何疑問,可致電該處熱線28911001查詢。有關選民登記查核措施的常見問題亦已上載至選舉事務處網站(www.reo.gov.hk)供公眾參閱。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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