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6月12日起對部分成品油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2021-05-15 10:11
來源:香港商報網

 財政部網站昨日(14日)發布公告稱,將對部分成品油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公告稱,為維護公平稅收秩序,根據國內成品油消費稅政策相關規定,現將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對歸入稅則號列27075000,且200攝氏度以下時蒸餾出的芳烴以體積計小於95%的進口產品,視同石腦油按1.52元/升的單位稅額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二、對歸入稅則號列27079990、27101299的進口產品,視同石腦油按1.52元/升的單位稅額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三、對歸入稅則號列27150000,且440攝氏度以下時蒸餾出的礦物油以體積計大於5%的進口產品,視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單位稅額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四、本公告所稱視同僅涉及消費稅的征、退(免)稅政策。

 五、本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執行。

[責任編輯: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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