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這樣的經歷,簽貸款合同時只看到6%的年利率,但實際上背後還有擔保費、服務費、諮詢費……
針對這些不規範現象,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15日公布新規,要求所有個人貸款必須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讓金融消費明明白白。
什麼是綜合融資成本?
即所有和貸款有關的利息及各種費用的總和,包括但不限於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貸款利息、分期費用、增信服務費等融資成本,以及違約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罰息等所有成本。
如何保證落實?
現場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當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上簽字確認。
線上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當通過彈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設置強制閱讀時間,由借款人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確認。
線上消費場景下辦理分期付款業務的,應在消費訂單支付頁面以顯著方式清晰展示綜合融資成本相關信息。
新規堅持貸款機構全涵蓋,適用銀行、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信託公司、小貸公司等各類放貸機構。考慮到機構調整系統需要時間,新規將從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