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警區特別職務隊、反三合會行動組及重案組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昨日(13日)在區內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河背街一單位,檢獲5.5萬元多種毒品,拘捕17名男女。
經調查後,人員拘捕2名分別41及54歲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另外12男3女,年齡介乎44至70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其中1男1女亦同時涉嫌「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檢獲約37克懷疑可卡因、39克懷疑海洛英、75粒俗稱「藍精靈」的懷疑咪達唑侖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壺、錫紙及打火機等,檢獲的毒品市值約5.5萬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