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高級警司周毅剛被告前年在警察總部內三度非禮一名女下屬。他否認3項非禮罪,辯稱案發期間正跟女事主發展「地下情」。裁判官何慧嫻今日(16日)裁決時指他的辯解屬一派胡言,裁定他全部罪名成立,准許繼續保釋至7月31日,等候其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作求情及判刑。
現年51歲的周毅剛被控分別於2024年6月19日以及11月1日,在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的41樓,先後3次猥褻侵犯女子X。(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