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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鬧劇:只有輸家,沒有贏家

2014-10-23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 作者:杨爱平

    9月底至今,一场蓄谋已久的所谓争取"真普选"的"占中"运动不出所料地在香港的政治经济核心区发生了。据目前不断披露的资讯来看,"占中"是一场内外势力精心策划、少部分政客利用青年学生绑架民意的政治肥皂剧。无论"占中"参与者承不承认,"占中"运动已经对香港经济及其与内地的合作造成了短期难以弥合的伤痕。如果"占中"分子真的关心香港的前途与未来,就应该回归"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框架,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理性诉求。 

  一、"占中"是部分港人打着民主的幌子反民主的一出闹剧
 
  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民主发展的经验表明,法治、自由与包容是公民追求和享受民主的前提与基础。"占中"运动的始作俑者口口声声说"占中"是要用"爱与和平"的方式,"争民主"、"保普选",然而,"占中"这场街头政治的实际作为却与其理念与目标背道而驰。究其本质,这是部分港人打着民主的幌子反民主的一出闹剧。
 
  其一,"占中"毫无疑问是一种践踏法律的反法治行为。香港由于游行示威活动频繁而号称"世界游行之都"。回归以来,香港发生了许多形形色色的游行示威活动,客观而言,这些游行示威活动基本守法有序,因为香港人一直把法治作为香港社会核心价值观而倍加珍视。然而,"占中"运动发生以来的各种"非和平"乱象,却无可辩驳地向世人展现了一个铁的事实:"占中"是一种践踏法律、破坏法治的违法行为。正如香港大律师公会发表的声明所指出,那些参与"占中"的市民长期及大规模占领公共地方及道路,造成交通阻塞,这种行为将触犯法律;"占中"参与者应随时准备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占中"参与者所谓的"公民抗命"不能成为违法活动的理由。
 
  其二,"占中"又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的反自由行为。香港一直又被奉为世界的"自由之都",因为香港人享有广泛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的自由。然而自由是相对的,在政治社会从来就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任何个人和组织所追求和享用的自由,不能以损害他人和其它组织的自由为底线。纵使青年学生有多么崇高的理想,也不能以侵害他人的自由作为达到自己理想的手段。但所谓"公民抗命"的"占中"运动,参与者大肆占领马路、街道、商铺及政府总部门口,严重影响到更大多数市民的出行、工作、学习和休闲活动。更有甚者,一些人还在占领区域举办嘉年华,在街上打麻将、煮火锅、玩乒乓、搭帐篷等,企图长期瘫痪中环一带的社会经济秩序。这一系列可恶又可笑的行为,显然已对社会造成过度损害及不便。因此,"占中"已沦为彻头彻尾的一种反自由的行为。
 
  其三,"占中"还是香港历史上一次史无前例的反包容行为。香港长久以来是一个殖民地社会和移民社会,因此,为团结一心抗御英国的殖民统治,维系民间生存创业发展的需要,香港社会逐渐孕育了守望相护、多元和谐的包容文化。也正因这种包容文化,使香港获得了"亚洲国际都会"的美誉。然而,"占中"从其策划到实际发生的一年多时间,香港社会的包容文化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国际标准"、"真普选"已成为"占中"参与者区分敌友的标签,他们以此来切割自己的家人、亲戚和好友,是属于敌人还是战友。在这样一种混沌的社会政治生态下,"占中"运动在不断撕裂着家庭、族群和整个香港社会,香港激进的年青人正在亲手瓦解他们的祖辈流传下来的包容文化。
 
  二、"占中"对香港经济及其与内地合作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
 
  首先,"占中"对香港经济带来直接的、巨大的损失。据本港经济学者雷鼎鸣教授保守估算,"占中"运动发生以来,已造成香港上市企业经济损失3500亿港元,相当于每名港人承受了5万港元的损失。如果将未上市企业及香港旺市商铺等零售企业的损失计算在内,香港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成本更加巨大。事实上,"占中"运动令香港零售业、餐饮业、旅游业、酒店业等中小企业大受牵连。尤其是旅游业以及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餐饮业和酒店业,受"占中"影响,国庆"黄金周"变成香港的"失金周",失去了至少四成的内地游客,与之相联的餐饮业营业额至少下跌3成,保守估计损失超过千万元。另据估算,中环区餐饮业的生意额下降30%,每日损失逾5000万元;中环与金钟一带的酒店,受道路阻塞与物资供应困难影响,入住率已由过往同期的80%下降到现在的50%至60%。
 
  其次,"占中"将对香港经济产生难以估量的、深远的冲击。一方面,"占中"如果持续下去,香港将失去安全旅游城市的声誉,其损失难以用金钱衡量。目前,内地及海外旅行社都反映了对香港情况的忧虑,有海内外旅客更表示日后不会再访港。一旦"占中"持续至12月的传统旅游旺季,旅客可能会转到其他地区旅游,必然会进一步影响香港旅游业收入,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用数字估算。另一方面,"占中"隐藏的风险将会严重影响到内地与外国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香港的经济地位在国际各界的怀疑以及大陆的迅猛发展中会被严重压低。事实上,"占中"运动的持续发酵已经引起国际的高度重视,分析人士认为,如果长期持续,将会对香港经济和金融体系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起初是引起市民恐慌和股市动荡;但也可能是国外炒家通过大规模做空香港股市引起资本外逃,瘫痪股市;诱发资本短缺,以及投资资本加速逃离。最终,"占中"的致命后果是对香港的经济和竞争力造成重创,并损害其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第三,"占中"会严重影响香港与内地经济的良性合作。英国学者马丁o 雅克就"占中"撰文指出:"如果说开放初期的中国需要香港的话,那么现在看来已是今非昔比。反倒是没有了中国大陆的香港可能会有大麻烦。因为中国大陆是香港的未来而非敌人。"然而,如果"占中"运动无休止的延续下去,"未来"真的有可能变成"敌人"。众所周知,"占中"运动表面上是争普选,实质上是反共激进势力试图挑战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基本法》的权威,最终夺取香港的管治权。因此,如果"占中"分子不见好就收,甚至想以此绑架和要挟中央政府,必将大大动摇中央政府对香港的信心、爱心和耐心,直接的后果就是促使中央政府收紧惠港的经济民生政策,压缩香港与内地合作的空间。这种局面如果真的发生,等于是香港人在自毁长城。与此同时,"占中"的发生,使得"自由行"游客对香港不稳定的环境有担忧,出于自身利益和安全的考虑,内地游客选择到香港消费的意愿必将大大降低。概言之,"占中"运动将动摇香港与内地合作的基础,打击内地政府与消费者的信心,长期而言对香港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三、香港市民应立足"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框架来理性表达诉求
 
  一是坚持"有理"的原则。这里的理既包括法理,也包括学理。从法理上讲,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绝大多数港人都坚信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因此,香港市民应该在这个最大公约数下,恪守"有关香港选举制度前途的讨论必须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进行"的原则。事实上,香港大律师公会声明及特区政府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均表示希望香港社会能在基本法框架内理性讨论政改问题。这应该是香港本土的权威声音,市民应该理性倾听。另外,从学理上讲,关于民主和普选的问题,世界各国和地区绝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关于这点,法国总商会前任主席米勒(Gerard Millet)最近就"占中"问题评论指出:"直接选举地区或政府领导人不能与民主与否划等号,绝大部分的欧洲国家都没有直接选举国家或地区领导人,它们的民主体系并非沿袭其他国家,而是自成一体。"因此,具有全球化眼光的香港市民,应该理性务实地处理本港的政改问题,而不应被少部分人鼓惑出来的"公民抗命"概念冲昏头脑。实际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香港2017年的普选决定,是在保证"一国两制"前提下根据香港《基本法》制定出来的,既适应香港历史与现实,又能实现将中国传统的协商选拔的实质民主制度与西方票选民主制度中的优势结合起来,体现了更为科学合理的"均衡参与"理念。
 
  二是坚持"有利"的原则。香港市民应达成共识:"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而非"两制",倘若没有了"一国"哪来"两制"?因此,香港的普选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的事情,中央政府当然要管而且必须管。如果出现反对国家、对抗中央政府的西方代言人当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那么国家的整体安全和香港社会政治稳定将面临极大的威胁。因此,香港市民应该从有利于国家和香港的双重利益的高度,重新审视香港的普选与国家利益的互相关系。从这个"有利"原则出发,香港市民应首先推选和支持那些真心"爱国爱港"的人担任行政长官。如果退而求其次,香港市民说自己对"爱国"的理解不同,那也必须选择那些"忠诚的反对者"作为行政长官侯选人。这里所谓"忠诚的反对者",是指那些效忠祖国,尊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对特区政府施政持理性批评的人;但绝不是指那些漠视"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为了一己政治目的而一味为反对而反对的少部分政客。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未来的行政长官既能心系国家、又能造福香港市民。
 
  三是坚持"有节"的原则。这就要求香港市民在表达利益诉求时要掌握分寸,有所节制,尤其不能采用"非和平"的激进方式来施压政府。一方面,市民表达政治诉求最好先通过立法会、行政长官、政治对话等现有的政治框架和政治手段来解决。当然,市民也有权利通过游行、示威、社会运动等非体制性方式来表达其政治诉求,但是必须尊重社会上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不能通过非法占领马路、街道、公共场所尤其是政府总部这种"反法治"和"反自由"的街头运动来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对于"反占中"派尤其是其中沉默的大多数,也需要用一种更为宽容、更为平等的态度去对待"占中"派的利益诉求。他们应该向"占中"派表明立场,人人都有追求民主的权利,只是大家采取的方式不一样,希望双方能够平心静气来共同解决社会分歧的问题,而不应势不两立,更不应贴上所谓亲共派、反共派的标签,制造社会分裂。杨爱平
 
  (作者简介:杨爱平,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协同发展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社会与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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