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北京或外地租房,均可提取公積金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前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要求,穩定住房消費,加強保障房建設,放寬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記者昨日從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北京公積金中心將研究落實關于放寬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要求。
據了解,北京是全國最早放開租房提取公積金的城市,北京的公積金繳存職工不僅在北京市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在外地租房也可以辦理提取。全國其他城市租房提取公積金的做法,很多也是在效仿北京。
今年6月,北京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了便民新舉措,公積金繳存職工租房自住,除了可以提取自己賬戶上的公積金外,其配偶也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根據此次出臺的新政策,以租房為由申請提取公積金,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前3個月內的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例如,一個人每個月繳1000元公積金,單位同樣也給他交1000元,那么他每次只能提取6000元,3個月提取一次。
記者從公積金中心了解到,如果職工在北京市租房申請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提取申請書、出租房屋稅收委托代征點或稅務機關開具的租房費發票等材料。
北京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人士表示,此前租房提取公積金存在大量的弄虛作假情況,過去是用假發票、假合同,后來又演化為買真發票,但租房這事是假的。所以必須材料齊備才能提取公積金,這也是租房提取公積金改為3個月一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