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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许仕仁不忠诚严重渎职

2015-11-0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等4人向上诉庭申请推翻定罪。案件昨完成第3天聆讯,代表控方的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逐点反驳各上诉理据,强调此案为一宗典型的滥用职权个案,作为政府第二把交椅的许仕仁,秘密从地产商收取数以百万计巨款,公然在宣誓上任政务司司长一刻向全港市民说谎,隐瞒自己与新地之间的关系,这已属行为失当,违反公职人员的忠诚;又指许更甘愿把自己「出卖」予地产商,同时间「服侍」两个主人,已是严重渎职。

  许出卖公众信任行为失当

  Perry指,普通市民没有权力委任哪一位法官,哪一位高官或哪一个公职人员,故只能相信公职人员个人的忠诚及诚信、忠於所属部门,凡事尽忠职守,会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一旦公职人员违反忠诚,则只有法律赋予的「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来监管公职人员的操守行为。

  对於许仕仁在上任政务司司长之前已收取郭炳江款项,Perry指出,许上任前收钱的目的是要避过审查,令调查更加困难,但事实上法例仍可覆盖,因可将其受贿与公职连系;控方不用证明许滥用职权的程度,或是许有没有特定的行为,只要陪审团相信许有收贿,便应裁定他罪名成立。

  许认收新地逾千万无申报

  他说,许仕仁在原审自辩时,直认在两年间收取新地的款项,远超在政府收入的5倍薪酬,他才可过着挥霍的生活,这已是利用权位去谋取个人利益。许在原审时解释他从没有向政府,甚至行政长官申报该笔来自新地的1000多万元款项,是因郭炳江着他不要让人知道,此举已证明许仕仁听从郭炳江的要求。

  关争拗要证明许渎职

  另外,代表前港交所高级副总裁关雄生的资深大律师白孝华陈词指,单凭「甜头」不能成罪。身为公职人员为普通法罪行,这是「行为罪行」,必须证明有关公职人员严重渎职,损害公众利益才能将之定罪。白孝华指若上诉庭认为第5项的定罪并不恰当,等同第7罪都应撤销。聆讯今继续。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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