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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万元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 一年半损失35万

2016-07-22
来源:宁波晚报

   客戶疏忽風險之責 還是銀行未盡說明之過?


  寧波銀監局調查:客戶經理勾選了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問卷選項
 
  眼看著所買理財產品的凈值一點點往下掉,今年6月,家住余姚的顧女士忍痛進行了回購,一年半時間,她的那款理財產品,損失了35萬元。
 
  2014年,經民生銀行余姚支行業務經理王某推薦,顧女士投資202萬元,購買了這款理財產品,可并未見到當初推薦時的穩健收益,反而陷入了“跌跌不休”的怪圈。
 
  回購之后的顧女士才發現,當初投資該產品時,業務經理王某讓她分別簽了三個名字,并抄了一段文字后,便拿走了所有的原始材料。
 
  早在今年5月初,顧女士就上銀行要求查看當初的原始材料,但直到5月31日,她才收到銀行傳給她的幾張照片,其中一份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她一眼就看出,雖然有其簽名,但問卷的選項并非她本人勾選。余姚支行對此予以否認。
 
  前天下午,顧女士收到了寧波銀監局給她的申訴回復,調查結果證實了顧女士的說法,風險評估問卷里的選項確由理財經理王某勾選。
 
  兩百余萬元的理財投資
 
  顧女士告訴記者,長期以來,她家幾乎所有的銀行和理財業務都放在民生銀行余姚支行,是該行的VIP客戶,同業務經理王某也很熟悉。
 
  2014年12月,她接到王某的電話,稱該行正在代銷一款叫“交銀施羅德海外并購套利計劃”的產品,收益不錯,風險也低,適合投資。
 
  幾天后,顧女士來到銀行,王某在該行的VIP柜臺接待了她,介紹說這個海外并購產品是該行從80多個產品中挑出來的,保證安全等等。顧女士說,當時她也不置可否,畢竟這款理財產品她從未聽說過,拿不定主意。王某隨后給她朗讀了一段該產品的介紹以及風險提示等內容。
 
  念讀完畢,顧女士依然感覺一頭霧水。王某稱沒關系,反正就是個程序,關鍵是該產品進入國內已經好長時間,前些年收益都很好,屬穩健型產品,不是VIP客戶還不能買。就這樣,認購合同等相關材料都還沒看到,字也沒簽過,顧女士就向該行劃賬202萬元,購買了這款理財產品。王某當時說,所有相關材料還在分行,到了后會上門找她簽字。
 
  2015年1月,一天上午,王某找到顧女士,說合同等材料都已弄好,要她簽個字就行了。
 
  短短10分鐘,顧女士說,她根本沒時間詳細看,只是按王某的意思,在她指定的位置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前后共簽了三個,隨后又抄錄了一段文字,大致意思是,清楚了其中的條款,了解了該產品的投資風險,并自愿承擔風險等等。
 
  始料未及的“跌跌不休”
 
  顧女士知道投資有風險,但她沒想到,自從購買了該產品后,這款產品幾乎就一直處于下跌狀態。雖然也短暫上漲過,最高時凈值到過210萬元,但因為贖回有時間節點,加之購買時王某就建議持有期最好一年以上,所以顧女士就沒出手,隨后便進入無休止的下跌模式。
 
  記者查詢了解到,“交銀施羅德海外并購套利策略資產管理計劃”這款產品的投資范圍,為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注冊的公募基金、貨幣市場工具等。認購合同生效2個月后,資產管理計劃原則上在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第一個周三開放一天計劃份額的參與和退出。投資該產品需繳納管理費、客戶服務費,托管費、認購費等各種費用。
 
  眼看著該產品的凈值不斷下跌,顧女士多次到余姚支行詢問,這才得知,該產品沒有止損線,這意味著如果行情不好,它就將一直跌下去,虧得分文不剩也有可能。今年6月,顧女士不再抱有幻想,忍痛進行了回購。
 
  其間,顧女士發現她手中竟然沒有認購這款理財產品的任何原始材料,曾多次找到銀行,但銀行堅稱當初是給了她的。
 
  5月中旬,顧女士到寧波銀監局信訪,并遞交了申訴信件,認為民生銀行余姚支行有誤導消費者購買理財產品的違規行為,希望銀監局介入調查。
 
  5月31日,顧女士收到民生銀行傳給她的幾張照片,在其中的一份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調查問卷上,顧女士一眼就看出,雖然有她的簽名,但問卷里面的選項并不是她勾選的。對此,余姚支行予以否認,稱工作人員絕不會越俎代庖。
 
  7月15日,記者前往民生銀行余姚支行,工作人員稱,按照分行規定,支行沒有接受采訪的權利,要記者去分行。
 
  當天下午,記者接到民生銀行寧波分行辦公室一位姓魏的工作人員的電話,稱銀行正在召開年度工作會議,約定7月18日接受記者的采訪。
 
  7月18日下午,該魏姓工作人員又致電記者,稱銀監局目前正在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他們不便接受采訪,記者可到銀監局了解情況。
 
  客戶經理勾選問卷選項
 
  7月19日下午,顧女士收到了寧波銀監局的信訪事項答復書,詳細介紹了該局對此次事件的調查結果。
 
  該答復書稱,經過現場核查,并分別約談銀行相關業務人員,顧女士2014年12月10日在民生銀行余姚支行認購“施羅德海外并購套利策略資產管理計劃”200萬元,實際扣款日為2014年12月17日。2016年6月21日,顧女士贖回該產品,到賬金額167.41萬元。
 
  該局調閱了這筆產品銷售過程對應的銀行柜面監控錄像與錄音發現,柜面監控錄像背景聲音嘈雜,無法判斷具體交流內容。根據顧女士提供的錄音資料顯示,理財經理王某在銷售過程中已向其宣讀了產品主要投向和運作方式,未發現理財經理存在誤導銷售行為。根據民生銀行寧波分行提供的檔案資料,《資產管理合同》揭示了該產品的風險,也有其簽名。不過,經核查,該行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并未全程錄音,所以在錄音錄像、銷售人員管理方面存在未嚴格落實總行相關內部規定的問題。
 
  其次,由顧女士簽名確認的《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顯示,她的風險評估等級為激進型,與“交銀施羅德海外并購計劃”這款產品的高風險等級相匹配。經調查,該《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中的選項是由理財經理王某勾選的,且評估問卷的落款時間為2014年12月17日,而且該風險評估結果也未錄入系統。
 
  銀監局調閱了顧女士在民生銀行歷次的風險評估記錄,發現她在購買該產品前最近一次的個人風險評估時間為2014年9月29日,評估得分為52分,風險等級為平衡型,與這款產品的高風險等級并不相匹配。
 
  按總行規定,超過本人風險等級的,銀行應讓客戶在合同文本或業務憑證上抄錄“本人已閱讀上述風險提示,已知曉風險等級不匹配,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曉本產品的風險,愿意承擔相關風險”語句并簽字確認,但該行并未做到這一點。因此,該行在風險評估、銷售過程管控、合同臺賬管理等方面也存在未嚴格落實總行相關內部規定的問題。
 
  該答復書稱,針對該分行在代銷業務錄音錄像、風險評估、合同臺賬及人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寧波銀監局將采取后續監管措施,要求該分行提高消費者保護意識,規范代銷業務管理,落實整改與問責。
 
  目前,顧女士已向民生銀行寧波分行提出了退還本金的要求。(寧波晚報記者程鑫樊卓婧)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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