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積金管理條例徵求意見:鼓勵將年終獎納入公積金繳存基數

2021-08-04 13:58
來源:香港商報網

  《深圳經濟特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草案)》昨天(3日)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開徵求意見。《條例(草案)》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按月發放的勞動報酬平均值,同時鼓勵單位將年終獎、季度獎等勞動報酬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計算範疇,兼顧了制度的剛性和靈活性。

    《條例(草案)》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是指單位向職工按月發放的勞動報酬平均值。同時,鼓勵單位將非按月發放的津貼、項目獎金、年終獎、季度獎等勞動報酬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計算範疇,兼顧了制度的剛性和靈活性。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繳存基數上限。

 結合新冠疫情以來深圳市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條例(草案)》進一步完善了化解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困難的支持機制。單位存在虧損等困難情形的,經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得超過兩年,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應當補繳。兩年期限屆滿後仍然存在虧損等困難情形的,經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應參會人數過半數討論通過,可以申請停繳住房公積金,每次申請停繳不得超過兩年。單位緩繳或者停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以申請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期限累計計算,單位破產清算時欠繳的住房公積金按照單位拖欠的職工工資性質清償。

 深圳七成市民是「租房族」,為更好保障他們的權益,《條例(草案)》提出,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貸款資金需求的前提下,經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探索採取發放項目貸款等方式使用住房公積金支持租賃住房發展。

 《條例(草案)》完善住房公積金欠繳投訴、追繳處理機制,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職工要求追繳的,職工應當在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內按照規定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或者協助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羅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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