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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客车限购措施月底征求意见

2013-12-20
来源:渤海早报

  天津市小客车实行“限牌+限行”措施引起市民关注,19日下午,天津市交通港口局召开座谈会,市政府法制办、交通港口局、工商局、司法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员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于本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市政府正式发布实施。天津市各公证机构现已开始受理12月16日零时前购车证明申请,需本人亲自办理。

  人大代表在会上询问,16日零时前市民已签合同购车但未办理上牌的怎么办?有关负责人提醒,12月16日零时前,单位和个人与汽车销售经营商(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商)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并交付定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于2013年12月25日17时前向本市公证机构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公证机构不再受理。相关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于2014年1月6日17时前出具公证证明,并将公证认定的车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工商局封存备查。取得公证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天津的变更登记。公证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有关部门要求,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天津总量调控规定的具体内容,在签订销售合同前将有关政策告知购车人。严禁汽车销售经营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取得全市小客车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购车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办理车辆注册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进行天津车辆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今年已增加42万辆小客车 全市小客车总量突破272万辆

  记者从天津市交通港口局昨天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天津市已增加42万辆小客车,截至12月16日零时前登记注册的天津市小客车突破272万辆,城市承载能力远不能满足车辆增长需求。

  目前,天津市经常发生交通拥堵路口和路段135处,机动车尾气排放也成为环境污染特别是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

  市政府出台限购限行政策非常慎重,此前成立专门课题组和调研组,吸收其他城市经验和教训,征求专家意见并制订方案,调研结果显示,限行、限购政策出台宜早不宜迟,限行、限购同时出台才有效果,如果限购不限行,会导致市民纷纷赴外地购车,限购效果不佳;如果限行不限购,反而会刺激机动车增长。对此,河西区人大代表刘智说,对“两限”措施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小客车总量调控势在必行,希望后续配套措施能够及时跟进,希望相关部门加快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的建设。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津政发[2013]41号),制定《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二、反馈意见可以直接寄送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政编码:300250;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信箱反映意见,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电话号码:24539021,24539022,24539353,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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