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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07-1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焦家志 通讯员黄安琪报道: 7月10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坪山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查监督办法》、《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建立向人大代表通报区情政情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及部分人事议题。依法任命了吴民为坪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局长,张秀丽为坪山区审计局局长,罗吉华、周志华等35人为坪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孙新华在会上强调,一是要依法规范行使好人大各项职权。要增强推动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使命感,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和人大工作制度,规范行使各项职权;要依法有序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为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探索经验;为推动区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贡献力量。二是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要加强对专委会工作的领导,推动专委会尽快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规范,确保专委会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充分发挥专委会在提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实效,依法有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更加科学合理、切合民意等方面的作用。三是要支持保障代表有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要督促“一府一委两院”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同时也要支持代表主动了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要引导代表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有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积极向群众宣传区委、区政府的意图,促进形成全区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坪山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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