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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出臺「支持民營企業渡過難關20條」

2020-02-06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2月5日下午,在浙江省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台州正式出臺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援民營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支援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再創民營經濟新輝煌。
 
 
  《意見》包括加大對企業的要素成本支持,加大對企業的金融支持,加大對企業的稅費支援,加大對企業的外貿出口支援等方面。
 
  其中,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3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國有主體開發的小微企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電商園、文創園、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等各類載體,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
 
  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且有融資需求的民營和小微企業優先安排信貸規模,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高於去年;新增民營企業貸款500億元以上,新增首貸戶5000戶以上,企業信用貸款餘額1000億元以上,製造業貸款餘額2500億元以上,中期流動資金貸款餘額500億元以上,政策性轉貸款授信350億元以上。
 
  持續開展金融「三服務」活動,鼓勵金融機構通過網路、電話等線上服務方式,逐戶瞭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鼓勵各銀行機構積極運用銀企融資對接服務平臺、「掌上辦貸」平臺等,提升服務便捷性和可得性,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准對接。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不得抽貸、壓貸、停貸、斷貸。
 
  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確定,具體辦法根據上級要求另行制定。(張夢琪)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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