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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黃山:首批社保退費2200萬元 將惠企5500餘戶

2020-03-2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吳敏 報導:近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做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要求各地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安徽黃山市人社、財政、稅務三部門快速回應,全力部署推進 “免”“減”“緩”政策落實。據測算,此次社保“免”“減”“緩”政策共惠及全市參保企業5500餘戶,預計減免可達2億元。
 
  3月25日,黃山市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相關情況。
 
  據瞭解,針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包括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黃山市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稅務部門審核確認,可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滿後補繳,免收滯納金。
 
  該市通過統計、稅務、財政等多家數據共用,對可以確定企業類型的,直接採用相關部門的劃型結論。現有數據無法滿足企業劃型需要的,實行告知承諾制;對於短時間難以劃型的,暫按中小微企業執行。參保企業對劃型結論有異議的,可提起變更申請。
 
  惠策疊加 紓企安民
 
  三項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執行起始月份為2020年2月,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參保單位在緩繳期補繳減免政策執行月份三項社會保險費的,仍可享受相應的減免政策。“對納入社會保險費免征單位繳費範圍的單位,先免征、後緩繳;對減半徵收的,可疊加執行緩繳政策,疊加執行期應計入減半徵收期,同時計入緩繳期。”
 
  減免和緩繳手續方面,黃山市規定,職工個人繳費原則上不緩繳;職工在緩繳期間申領養老、失業保險待遇的,單位及職工個人應先補齊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對2020年2月已徵收入庫的社會保險費,該市已重新核定參保單位應繳額,確定減免部分的金額,並按程式依職權批量發起退費。費用直接退至稅務部門提供的參保單位銀行帳號,退費結果將及時通知參保單位。截止3月16日,全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第一批共計批量退費2200萬元。
 
  記者獲悉,黃山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及時受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待遇從其符合條件之月起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自審核通過後享受。
 
  對到齡退休人員,通過網上申報並通過待遇初審的,按月預發養老保險待遇。加快推動線上登記失業和申領失業保險金,確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應發盡發、應保盡保。開闢綠色通道,簡化辦理程式,及時為符合條件的人員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當前,黃山市人社、財政、稅務三部門正強化服務,扎實推進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不折不扣執行,積極紓解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複產、推進穩定和擴大就業,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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