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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參與油麻地暴動罪成 判囚53至57個月

4人參與油麻地暴動罪成 判囚53至57個月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3-06-08 20:29:58 來源:香港商報網

 4名男女2019年11月在理大衝突期間,在油麻地一帶聲援示威,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8日)分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被判監4年5個月至4年9個月不等。暫委法官嚴舜儀判刑時表示,涉事現場為商住林立的地區,被告的行為影響公眾安全,事件令現場一片狼藉,損失難以估計。

 今日接受判刑的被告為翟耀瑋(22歲)、周豐德(24歲)、林煒綸(24歲)及李傑思(21歲)。他們均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林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於同日同地管有1支金屬棒連六角匙,意圖作任何非法用途。(圖為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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