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執委 蔡志堅
香港國安法的制定與實施,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保障香港社會長期繁榮穩定,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近日,已解散的「支聯會」以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開審,是香港國安法的又一有效落實。
司法機關依法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既是履行法定職責,也是維護香港法治秩序與社會利益的必要舉措。去年年底,香港特區高等法院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成立。在此之前,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依法就「35+」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判決,45名被告依據犯罪事實和情節輕重,被判處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的監禁。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一系列判決彰顯了法治的公正與權威,並向社會明確宣示:國家安全是必須堅守的底線,任何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挑戰「一國兩制」方針的行為,都將依法受到嚴懲。
筆者堅決支持香港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予以應有的法律制裁,並呼籲香港社會各界共同維護司法權威,增強國家安全意識,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社會防線,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推動「一國兩制」實踐沿着正確軌道穩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