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展開代號「促進」反非法勞工行動,大埔一個屋苑和葵涌工廈拘捕6人,包括黑工和僱主,涉嫌節省成本聘用同鄉來港工作,陪同來港並提供宿舍和專車接送;入境處強調,一直密切關注非法勞工活動趨勢,適時採取有力而具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不同行業非法勞工保障本地勞工市場。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巫泉傑今日(12日)表示,入境處特遣隊及專責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和情報分析,發現有本地裝修公司東主在裝修工程期間為降低成本,用低於本地市場價格安排內地同鄉來港從事裝修工作。入境處調查人員鎖定目標人物及一個進行裝修工程的村屋屋苑,今日(12日)採取反非法勞工行動,突擊搜查大埔一個屋苑2幢村屋及葵涌區一個工廈單位。
行動中拘捕5名非法勞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裝修公司僱主。5名非法勞工全屬內地居民,年齡介乎33至45歲,以旅客身份來港。其中4名在現場裝修單位截獲,分別負責清倒泥頭、水泥、油漆及水電工程等工作,餘下1人則在葵涌一工廈單位截獲。初步調查顯示,黑工收取日薪港幣300至400元不等。
至於被捕裝修公司東主為30歲香港居民男子。調查顯示,他開設裝修工程公司,承包大埔一個屋苑數個住宅單位的裝修工程,處方懷疑該僱主為節省成本,安排內地同鄉來港作非法勞工。
調查發現,被捕僱主疑為逃避入境處追查,會以「一條龍」式陪同非法勞工由內地入境香港,同時利用公司位於葵涌的工廈辦公室作為宿舍,讓黑工留宿,並每日駕車接送到裝修單位工作。
涉案工人並無持有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俗稱平安卡或綠卡)和建造業工人註冊證,施工質素無保證,工地安全亦都構成風險。入境處提醒,根據香港法例,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不得在港從事任何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入境處重申,非法勞工固然要面臨刑事責任,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亦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地盤保安和物業管理人員亦要多加留意進入地盤和單位人士的身份。
入境處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積極執法,嚴肅跟進涉嫌聘用非法勞工僱主。另外,入境處亦會繼續從多方面積極打擊非法勞工,包括加強巡查及網上巡邏、嚴厲執法,並會加強教育宣傳,以提高市民守法意識。
市民如欲舉報有關非法勞工活動,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185185、傳真、電郵或以「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向入境處作出舉報。(記者 區天海)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巫泉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