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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顯聰3罪俱罚判监4周

2015-05-23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警方去年10月17日晚在旺角占領區清場,與示威者發生沖突,曾因闖入軍營被判緩刑的「香港人優先」前成員招顯聰,被指用身體撞向警方防線,及被捕后反抗,早前被裁定阻差辦公和拒捕罪成。裁判官昨日直斥他毫無悔意,兩項控罪判3星期監禁;違反緩刑令額外判監1星期,合共囚4星期。招顯聰雖然即時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并獲裁判官批準,但他因未能支付萬五元擔保金,終放棄保釋。由於他已被拘留兩周,他需再囚約兩周就可出獄。

  裁判官直斥毫無悔意

  辯方代表律師指,30歲被告招顯聰前年8月失業,由去年起寄住在朋友的辦公室,招堅稱無犯罪,拒絕作求情陳詞。

  暫委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出,背景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悔意,他當日沖撞警員,和被捕后的掙扎令多名警員受傷。崔官特別指出,執行職務的警員必須受保護,考慮求情后認為適合監禁式刑罰。

  至於違反緩刑令,辯方求情指兩案性質不同,但崔官認為,被告在緩刑令后4個月再犯事,加上沒有悔意,須重新執行緩刑令的監禁刑罰。無錢擔保保釋上訴告吹

  判刑一出,招顯聰即時要求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他堅持自己「無做過」,假如上訴前已服畢刑期,會「浪費蒙一個月」。崔官經考慮后批評申請,但必須遵守多項保釋條件,包括萬五元保釋金,每晚9時至翌朝6時宵禁,以及不得離港。但最后招因無錢付保釋金,被迫放棄擔保,由囚車押返羈留所服刑。

  招顯聰出生於廣東鶴山,他於05年初中畢業移居香港,持反中國立場。他年前在網上創立「我抅系香港人,唔系中國人」群組,專門煽動市民搞「港獨」;之后創立只有小撮人的「香港人優先」,多次到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外示威,又大搞所謂「光復上水」運動,自稱「唔系中國人」,并高叫「中國人滾回去」等口號,挑動香港與內地的矛盾。

  招曾喊港獨口號遭掌摑

  2013年12月26日,招與3名「香港人優先」成員擅闖中區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一干人等於去年1月被警方拘捕。案件於去年6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帶頭闖軍營的招顯聰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星期、緩刑12個月。同日,招顯聰與他的一名支持者在進入法院前喊「港獨」口號,被一名中年男性兩掌擊倒在地,在場警員立即制服施襲者,事后不少網民激贊施襲者行為正義。

  施襲者陳岳賢(59歲)於去年8月被裁定普通襲擊罪,被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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