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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傳媒人黃偉民非禮罪成

2016-11-0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资深传媒人、曾任商台台长的《易经》讲师黄伟民,被指去年12月在其课堂的冬至聚会,三度非礼一名35岁的女学员。黄昨被裁定3项猥亵侵犯罪成,获准保释至本月17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暂委裁判官梁荣宗批评被告心高气傲,犯案是「晚节不保及可惜」,明言判监是无可避免。

  女学员聚会遭非礼报警

  暂委裁判官梁荣宗接纳女事主及其友人口供,认为两名证人诚实及可靠。梁官裁决时指,女事主在事发当晚凌晨与家人商量後主动报警,是非常有力的「新近投诉」,故裁定被告罪成。

  现年59岁的被告早前自辩称,因为传媒人的身份遭事主诬告。惟梁官反驳指,两名证人心无城府,受到被告的学识和知名度吸引才参与聚会;女事主当日先被摸臀部,再被摸私处,初时不想破坏聚会的气氛,故容忍被告的行为,但当晚离开时有与同行友人讨论被告「贱格」,最终认为「是可忍,孰不可忍」,遂报警处理。

  被告早前亦自辩,指对两名证人毫无兴趣,其学生形容两名证人为「妲己」红颜祸水。惟梁官指出,根据案发当日录音,被告当晚与女事主「谈笑甚欢,谈至天南地北」,连冼米华与MandyLieu的娱乐新闻亦有谈及,认为若是正式书斋不会如此。包括被告当时问两名女事主「做洗米华二奶,你杀唔杀?」女事主回应说:「杀。」梁官认为被告整晚都与两名证人高谈阔论,并非如他所言对女事主不以为然。

  法官指心高气傲晚节不保

  梁官指,以被告的成就,犯案是「晚节不保及可惜」。虽然被告对社会有作用,但判刑时须在保障公众及女性两方面取得平衡,故判监是无可避免。梁官又批评被告「有少少心高气傲,听人讲?都好」,要求他与感化官商谈。此外,被告案发时受酒精影响,法庭或考虑判刑时限制被告饮酒。

  辩方求情指,被告视教学为余生职业,「为往圣继绝学」,盼向学生传授学识;又称若被告遭判监,无疑对其学生有影响,故盼法庭考虑判社服令。

  辩方又向法庭呈交5封被告亲友及学生写的求情信,指被告对家人无微不至,事发後他一家心力交瘁;又指被告年纪不少、有稳定收入且重犯机会低;故希望能判处社会服务令,相信这对被告人生的康复会是最好。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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