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辽宁 > 商报专稿

辽宁出台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18-05-0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梁希永报道:5月8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辽宁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将于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截至2018年3月底,该省有城乡低保对象123.97万人,其中城市低保52.30万人、农村低保71.67万人;全省有城乡特困人员13.5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7000人、农村特困人员12.3万人。
 
  据了解,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该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4%以上,其中沈阳市提高3%以上,大连市提高2.5%以上,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市提高4.5%以上,辽阳、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市提高5.5%以上;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平均提高6% 以上,其中沈阳市提高5%以上,大连市提高4%以上,鞍山、本溪、丹东、锦州、辽阳、铁岭市提高6.5%以上,抚顺、营口、阜新、朝阳、葫芦岛市提高7.5%以上;盘锦市城乡一体化提高6%以上。
 
  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面,全省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平均提高5%,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幅度,原则上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一致。原来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未达到低保标准1.3倍的地区,应加大提标幅度,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原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高的地区,可以不调整或少调整集中供养标准,逐步实现分散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标准一致。各地特特困人员照斜护理标准按全护理、半自理、全自理三个档次,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变化同步调整。
 
  据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庆湖介绍,提标完成后,预计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将由去年底的每月557元提高到每月580元以上,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将由去年底的每年4293元提高到每年4551元以上;全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将达到低保标准1.3倍以上。
[责任编辑:李振阳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