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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法院舉行「國際禁毒日」公開宣判活動

2019-06-2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6月25日上午,深圳市福田法院舉行了「6·26國際禁毒日」涉毒類案件集中公開宣判活動,本次活動以「健康人生,綠色無毒」為主題,系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部署的「深圳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公開宣判大會」活動之一。當天,2宗販毒案件的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6名區人大代表現場旁聽,12家中央、省、市各級媒體記者現場報道,數千名網友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觀看直播。
 
  案件一:癮君子以出租屋為據點以販養吸 出售200餘瓶止咳水
 
  被告人陳某某,曾三次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17年,被強制隔離戒毒,然而這仍未讓他遠離毒品。為了籌集毒資,他走上了販毒的道路,專門租下福田區某小區房子對外出售止咳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分多次從水客處購買各種品牌止咳水,並於2017年6月向吸毒人員黃某某出售止咳水若干瓶。2017年7月23日20時許,民警進行轄區日常檢查時抓獲被告人陳某某,併當場查獲各種品牌止咳水(檢出可待因成分)共計202瓶。
 
  陳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福田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案件二:販賣冰毒5克 獲刑二年
 
  2018年6月13日晚,李某某(另案處理)通過微信聯繫被告人劉某某,向劉某某購買了4克冰毒。隨後,李某某將其中2克毒品賣給盧某(另案處理),雙方進行毒品交易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民警在盧某身上繳獲兩小包冰毒(檢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凈重分別為1.01克和1.00克)。在訊問過程中,李某某供述此次交易的毒品由劉某某提供,並表示願意配合警方抓捕劉某某。
 
  2018年6月26日中午,劉某某到達與李某某約定地點交易時被民警抓獲。民警在旁邊草叢內繳獲被劉某某丟棄的用茶葉袋包裹的冰毒一包(檢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凈重0.95克)。為逃避法律追究,劉某某故意大力踩踏毒品,意圖毀滅證據,公安機關及時將其控制並將毒品封袋保存。
 
  經審理,福田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劉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
 
  以案說法:遠離吸毒和涉毒犯罪 敬畏生命和法律
 
  「今天公開宣判的兩宗案件具有典型性,兩名被告人都曾有吸毒史,沾染毒品後難以戒癮,為了高額的毒品開銷而走上販賣毒品的違法犯罪道路。」宣判後,福田法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李濤向在座旁聽者普及相關法律知識,「染上毒癮後,他們的行為總是圍繞着毒品轉,為了吸毒而犯罪甚至喪失人性。」
 
  結合案件,李濤法官還介紹道:「為了自身利益,販毒者常會將毒品偽裝為常見的食品,比如興奮劑、止咳水、跳跳糖、阿拉伯茶等,這些新型毒品迷惑性很強,毒品效果持續時間較長。」
 
  在座的人大代表紛紛感嘆道:「今天的庭審讓我們真切感受到毒品犯罪離我們並不遙遠,真實的案例也在警示大眾堅決不能觸碰毒品。福田法院對毒品犯罪的依法嚴懲,也讓群眾對司法機關肅清毒品危害,凈化社會環境充滿信心。」
 
  福田法院:立足刑事審判職能 依法打擊毒品犯罪
 
  2019年以來,福田法院審結販賣毒品、非法容留他人吸毒等各類毒品犯罪案件共計60宗,判處8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四個月刑罰,並處罰金,震懾了涉毒違法犯罪活動,彰顯了福田法院依法打擊各類毒品犯罪、有力保障社會安全穩定的態度和決心。
 
  案件審理過程中,福田法院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嚴格依法公正審判,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危害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從重判處。在堅持從嚴從重打擊的同時,注重寬嚴相濟,對犯罪情節較輕且認罪認罰的被告人依法從輕處罰。接下來,福田法院將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持續保持打擊各類毒品犯罪的高壓態勢,遏制毒品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深入推進禁毒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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