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港人父母曾在家分娩誕下幼子Danny,但拒向入境處提供DNA證明血緣,涉事二人昨日(2日)已被警方拘捕。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強調,新生兒的健康與福祉應是首要考量,讚揚各部門迅速且果斷的聯合行動值得公眾鼓掌,充分展現父母的選擇不應凌駕於兒童的權利之上。
《兒童權利公約》訂明:「每名兒童應在出生後立即登記,並有自出生起獲得姓名的權利及取得國籍的權利。」該《公約》條文亦反映在《香港人權法案》第20條,當局必須予以保障。若未能履行此責任,恐將導致兒童落入監管盲點,使其面臨遭販運的風險。
雖然在家分娩對父母而言可能是一種選擇,但新生兒的健康與福祉應是首要考量。若以不當方式剪斷臍帶,可能會對新生兒的健康造成明顯的傷害及後遺症。此外,無論是在公立或私立醫院出生,香港的新生兒在出生後立即會接種兩種常規疫苗:卡介苗(BCG,用於預防結核病)及第一劑乙型肝炎疫苗。若未進行產前及產後檢查,亦會對嬰兒和母親的健康構成風險。
醫院是出生登記程序中至關重要的一環。嬰兒出生後,接生的醫院或註冊助產士會填寫一份出生報告,其中包含所有分娩及嬰兒的詳細資料,如新生兒的腳印,以利後續的出生登記程序。(圖片來源: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社交平台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