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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岩市出台《龍岩市教師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

2019-04-24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近日,記者從市發改委信用辦獲悉,龍岩市研究出台《龍岩市教師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明確教師信用「紅黑名單」的認定標準、有效期限、公佈程式、獎懲舉措、異議處理和動態管理辦法。

 
  根據《辦法》,列入教師誠信「紅名單」的對象為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受到設區市級及以上行政機關、行業主管部門、社會團體表彰或獎勵,在行業內具有模範帶頭作用,對教師誠信建設具有積極推動作用的教師。對列入「紅名單」的教師,在職稱評聘、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績效考核等中給予優先。
 
  教師若有規定中包括教學或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涉黑涉惡、非法集資、嚴重抄襲剽竊、假公濟私、違法違紀、體罰侮辱學生、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無關事宜等11種情形之一的,屬於嚴重失信行為,將被列入「黑名單」,五年內不得評先評優、職稱評聘、職務晉升,同時相關資訊將通過「信用龍岩」網站向社會公開披露。(呂斯達 張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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