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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定價目錄》修訂 新增“排汙權有償使用價格”定價項目

2018-01-24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24日記者在福建省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7年12月29日,省政府出台《關於印發福建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閩政〔2017〕56號,以下簡稱“2017版定價目錄”),將於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了解,2017版定價目錄,保留(新增)的定價項目共有大項11項、子項40項,與2015版定價目錄相比大項減少1項、子項減少16項。

  放開或取消一批政府定價項目

  根據法律法規政策調整、市場競爭程度和政府實行購買服務等情況,放開或取消:西氣東輸氣源價格、再生水價格、跨省公路客運票價、民辦本科高校(中職、高職和技工學校)學曆教育收費、有線模擬電視收視維護費、有線電視報停重新開通和移戶(址)業務收費、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部分公用事業單位提供的與主營業務相關的服務收費、城市市政道路地下公共管廊收費、涉台公證書驗核比對服務收費、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價格鑒定收費、價格認證與價格服務收費、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收費、地震安全性評價服務收費、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技術維護收費、防雷技術服務收費、電力通信技術收費、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服務收費、房屋交易服務收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收費、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收費和食鹽價格等具體定價項目。

  新增“排汙權有償使用價格”定價項目

  根據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以及省政府賦予的定價權限,經國家發改委審定,這次修訂定價目錄,我省唯一新增了“排汙權有償使用價格”定價項目。《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見》(閩政〔2016〕54號)規定:“省物價局會同省財政廳,綜合考慮排汙權資源稀缺程度、汙染治理成本、行業承受能力、排汙費征收等因素,制定或調整初始排汙權有償使用費標准”。(張傑)

[责任编辑:朱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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