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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皇崗口岸無人機頻頻「黑飛」觸法條

2020-07-06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隨着深圳皇崗口岸重建項目啟動,皇崗口岸新綜合大廈破土動工,不少航拍愛好者興緻勃勃,想在新舊口岸「同框」倒計時期間,拍下口岸新顏舊貌的同框照。但是,在口岸區域未經報備審批私自「飛」無人機,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6月24日11時許,皇崗口岸派出所民警冼啟雄在口岸廣場巡邏時,發現廣場區域有名攜帶疑似飛行器操作手柄的人員,仰望天空,其身旁另一名同伴似乎在配合觀察。冼啟雄憑經驗判斷:他們很有可能在「黑飛」。冼啟雄開啟執法記錄儀,要求兩名人員停止飛行,暫扣飛機,並將兩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了解情況。經民警調查確認,兩人在管控區域飛行,並未申請審批。
 
  無獨有偶,當日下午16時許,皇崗口岸派出所民警曹飛來在皇崗汽車站地鐵口也發現1名人員在該區域剛放飛一台無人機,正在調整飛機高度,找拍攝角度。民警進一步詢問了解到,該無人機操作者是南山區某科技公司員工,期望拍到皇崗口岸舊貌新顏對比圖。同樣,該無人機操作者也是未經報備審批在管控區域飛行。
 
  《深圳市民用微輕型無人機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批准,禁止在以下區域及其上空飛行輕型無人機:…(四)香港邊境線到深圳一側500米範圍;(五)軍事禁區以及周邊2000米範圍,軍事管理區、市級(含)以上黨政機關、監管場所、口岸、海關監管區以及周邊500米範圍」;第四十條「無人機操控者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飛行無人機的,由公安機關處1000元罰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理。」
 
  按上述法律規定,福田警方對兩起「黑飛」的「飛手」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元,對前文第一例中的「觀察員」同伴進行批評教育。
 
  僅近半個月來,皇崗口岸派出所就查獲了3起「黑飛」案件。在此,福田警方提醒各位無人機愛好者:在用無人機暢遊藍天時,需要遵守法律法規。飛行前,請掃以下二維碼進行無人機實名登記,在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查詢到的適飛區域內飛行;管控區域內的飛行需求,請在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進行飛行申請,獲批後執行。暢享航拍樂趣,遠離「黑飛」。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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