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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區出臺中西部首個支出型貧困救助辦法

2016-05-19
来源:香港商報網

  群眾在成都高新區桂溪街道辦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咨詢社會救助事宜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郭代勤報道:5月18日,記者從成都高新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成都高新區于近日出臺了《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探索建立分層次、多元化救助幫扶機制,進一步提升社會救助水平。此舉也意味著成都高新區成為繼北京、上海、杭州等少數幾個城市之后,中西部首個實施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的區域。

  支出型貧困家庭一般是指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和遭遇突發災難,導致家庭剛性支出和財產損失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由于家庭收入超標又無法享受低保,他們往往處于社會救助的“夾心層”,可能比低保戶更困難,需要政府和社會伸出援助之手。

  據悉,成都高新區在借鑒京、滬、浙等發達地區制定政策的基礎上,結合轄區社會救助工作實際,進一步擴大了對支出型貧困家庭的救助面:一方面率先將“因災致貧”納入支出性貧困救助范圍;另一方面,將商業保險里“大病救助”的10余個項目納入救助范圍,包含惡性腫瘤、腦中風后遺癥等在內的總共32種重特大疾病。

  同時,為確保對該類困難群眾的救助幫扶到位,成都高新區采用生活救助與因病因災救助相結合的救助模式: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將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享受每月補差的生活救助;因病因災救助,則細分為大病門診救助、大病住院救助和突發災難救助三大類,各類救助的街道上限為5萬元/年。

  若超過街道救助上限,在街道實施救助后自付部分仍然超過5萬元的家庭,可向街道辦事處設立的專項救助基金或通過所在街道向成都高新區慈善會提出救助申請,街道專項救助基金和成都高新區慈善會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進一步的救助措施。

  據悉,為強化落實精準扶貧(救助)精神,成都高新區將進一步創新舉措,相繼出臺《成都高新區困境兒童分類救助實施方案(試行)》和《成都高新區助殘服務補貼試行辦法》,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保基本、可持續的社會救助制度,充分發揮社會救助應有的作用,編密織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網。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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