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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305个病种实行“一口价”收费

2018-08-06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引导公立医院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减轻患者负担,8月1日起,龙岩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全市有305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并纳入医保支付目录。
 
  按病种收费,即患者从入院就诊,到康复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都一次性打包收费,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如患者自愿选择服务产生超出病种付费标准外的费用可另行收费,其超出医保付费标准部分,由患者自行支付。
 
  此次龙岩市确定的305个病种,主要是常见多发病种,如白内障、结石、急性阑尾炎、骨折等。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技术等级和性质,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以促进分级诊疗。以轻症急性胰腺炎为例,从三级医院A档、B档到二级医院,收费标准分别为10600、10000、8500元。
 
  据介绍,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结算不设起付线,不区分目录内外用药,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如患者选择可另行收费的医保目录内医用耗材,在设定的最高支付限额内的费用,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按规定标准结算。
 
  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职工医保分别享受70%和80%,退休职工分别享受75%和85%,城乡居民分别享受45%和65%。中医院按相应级别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增加5%。新罗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到龙岩人民医院住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凡入院主诊断和主操作符合按病种收费要求的,均应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如果出现合并症、并发症等特殊原因,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退出按病种收费,退出率控制在15%以内。
 
  此外,该政策与其他医保政策没有冲突。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涉及生育的病种,医保支付待遇仍按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符合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政策,以及符合医疗救助补助政策的医疗费用,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张杰)
[责任编辑:李振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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