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四川 > 旅游资讯

都江堰市出台《旅游宣传推介文艺精品奖励办法》

2017-03-07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罗婧今报道:3月7日,为了激励全国各地文艺人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都江堰市旅游宣传推介,努力创作建设成都旅游休闲度假卫星城和国际旅游名城的优秀文艺精品,形成共同参与旅游宣传推介的良好局面,日前,都江堰市出台了《都江堰市旅游宣传推介文艺精品奖励办法》,该办法从本月正式实施。

  在当天召开的都江堰市旅游宣传推介文艺精品工作座谈会上,都江堰市委书记张余松表示,都江堰市是享誉中外的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随着成都市国家中心城市的确立,都江堰提出建设国际旅游名城的远大目标,计划用5到10年时间,迈入国际旅游城市行列,再用10到15年时间,建成国际旅游名城。

  近年来,都江堰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去年9月印发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充分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造活力。“在国际旅游名城建设过程中,我们将重视传承发展城市文化,全力提升历史文化品牌,努力增强建设国际旅游名城的形象吸引。”张余松说,为了更好地调动市内外宣传文艺工作者创作以“都江堰”题材的旅游文艺精品,都江堰市首次专门针对旅游推介的文艺作品进行奖励,并研究通过了《都江堰市旅游推介文艺精品奖励办法》(试行),通过奖励办法的施行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提高都江堰旅游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对外形象,助推国际旅游名城建设。

  据了解,申报奖励的作品类别包含文学作品类、新闻通讯和理论文章类、艺术表演类、书画摄影类、影视作品类、文创产品类等六类。申报奖励范围可以是全国各文艺组织、文艺团体、各级各类单位或个人。申报奖励的作品需以都江堰市自然、历史、人文、旅游、社会建设等为题材,内容应以都江堰旅游宣传推介为主,对都江堰市的形象具有明显提升作用。相关单位或个人因使用财政资金创作的作品,媒体记者因新闻报道与其它自然人、法人主体之间另有约定而创作的作品均不在奖励范围内,其奖励金额最高可达300000元。

[责任编辑:肖静文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