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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代表團共提交議案建議215件 議案建議質量高

2017-03-15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葉子報道:記者從福建代表團了解到,截至3月11日12時全國人大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福建代表團共向大會提交議案13件;截至12日12時代表提交建議的截止時間,福建代表團共向大會提交建議202件。

  福建代表團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內容涉及「一帶一路」、科技創新、生態保護、精準扶貧、社會養老、醫療改革等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的熱點難點問題。主要特點一是積極性高,今年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履職的最後一年,代表們依然保持了高度的責任感和強烈的事業心;二是提出的議案建議站位高;三是議案建議質量高,不僅提出問題,還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以下選載的是該團部分代表的議案和建議。

  陳國鷹:人才市場向全球開放有條件承認雙重國籍

  我國在國際人才交流、引進方面還存在不少政策障礙。目前,全世界有90多個國家和地區承認或默認雙重國籍。韓國、越南、印度均實行有條件的雙國籍制度,以吸引海外人才。根據一項數據表明,2017年118個國家和地區的全球人才競爭力指數中,中國僅排第54位,其參與全球人才競爭優勢遠低於歐美發達國家。為此,建議國家加強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

  一、中國人才市場向全球開放,歡迎全球高層次人才到中國創業創新。

  人才全球化是未來人才競爭的重要趨勢。目前,全球華裔人才已經遠遠滿足不了我國對高科技創新人才的需求,和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展開全球化的人才競爭適逢其時。

  二、有條件地接受和承認雙重國籍。

  有條件地接受和承認雙重國籍是國際人才競爭中最有效的移民政策,其不僅能夠吸引全球高層次人才和廣大海外華人為國家創新發展做出貢獻,還可使得海外華人更容易維持對中國的情感紐帶和認同感,並且能夠將其延續到後代。另外,應該放寬中國「永久居留權」發放標準和範圍。

  戴仲川:制定社會救助法

  案由:社會救助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體現的是公民的生存權。而憲法賦予公民這種權利的正當性和國家保障這種權利的義務性,有必要通過專門立法予以確認。制定社會救助法是維護貧困者救助權益的有效保障,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手段。作為社會保障法律體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社會救助法遲遲不出台,不僅影響社會保障法制化進程和國家的法治建設,更主要的是社會救助運行缺乏法律保障和規範,不利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如期實現。案據:盡快制定社會救助法是完善我國社會救助工作的實際需要,是依法行政的實際需要,是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具體理由如下:1、貧困現象的長期存在需要穩定的制度安排。2、社會救助立法是保障貧困者權利的有效手段。3、社會救助實踐的成功經驗需要上升為法律。4、社會救助工作中的一些問題需要通過立法來解決。方案:以立法的形式,配置社會救助的主體、內容、程序和方法,全面規範社會救助事業所涉及到的各種社會關系,應該是社會救助法立法的總體思路。社會救助立法的核心與焦點,應該是解決一系列問題,即政府責任、救助對象、資金來源、實施機構、救助項目、救助程序、監督機制等。因而,社會救助法應包括以下內容:1、規定救助工作主體。2、規定社會救助對象。3、規定社會救助標準。4、規定救助經費來源。5、規定救助工作程序。6、規定救助途徑方式。7、規定救助監督管理。8、規定社會救助罰則。

  蔡戰勝:支持將福州

  建設為國家中心城市

  國家中心城市是在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活動中處於重要地位並具有主導作用和輻射帶動能力的大都市。福州作為省會中心城市,國家14個對外開放城市之一,地處國家戰略要津,有豐富的資源優勢、自然稟賦和深厚的人文積澱,在海峽西岸城市群中經濟社會綜合競爭力突出,在國家海絲戰略、對僑、對台等方面都承擔著重要使命和職能,對國家開放發展戰略具有重要意義。為了更好發揮「五區疊加」的獨特優勢,進一步發揮福州市在東南沿海城市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和輻射帶動能力,引領海峽西岸經濟區跨越發展,為此建議國家支持將福州建設為國家中心城市。

  魏嵐:規範個人網絡求助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沒有規範對個人網絡求助進行特別調整。由於法律的真空,個人網絡求助的治理面臨真實性審核、善款使用監督和不法求助追責三方面的難題。建議通過現有的網絡募捐平台對求助者進行引導,並在社會中提倡理性慈善的觀念,從而達到規範個人網絡求助的效果:

  1、擴大現有網絡平台的影響力,正確引導個人網絡求助。將個人求助引導向專業平台,既能保證求助信息真實、善款善用,也便於追究不法求助者的法律責任。

  2、通過外部監督、內部治理,規範現有網絡募捐平台的經營。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平台-求助者」的多層次監督管理機制,調動社會上的各種力量保障網絡募捐平台的健康運營。

  3、進一步推廣理性慈善的觀念,使網絡慈善進入良性循環。個人求助是天經地義的憲法性權利,但由於互聯網覆蓋面廣、傳播迅速、社會影響力大,個人通過互聯網進行求助一旦失範可能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我們需要從求助與捐助兩方面著手,充分發揮網絡募捐平台的作用,對網絡求助、捐助進行合理引導,使網絡公益活動實現良性循環。

  滕秀蘭:堵截非法資金流通維護金融交易秩序

  隨著國家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的打擊治理力度,非法資金從銀行賬戶直接取現呈現減少的趨勢,但是從POS機消費套取,或從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套取則有不斷增多的趨勢。

  一、嚴防POS機消費被利用成為非法資金套取通道

  為嚴防POS機消費被利用成為非法資金套取通道,建議如下:

  1.POS機發行機構,特別是有關第三方支付機構,對POS機發行審核、經營管理要嚴格依法依規進行,確保商戶登記信息真實有效、確保消費交易真實規範,嚴防POS機濫發、濫用,嚴防POS機成為非法資金漂白的途徑。

  2.行業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管理,教育引導行業健康發展,有效維護金融安全。

  3.建立配合執法機關調查通過POS機消費的全國統一查詢處理平台,以便執法機關快速調取有關交易信息,查處非法交易,督促行業健康發展。

  二、嚴防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利用成為非法資金套取渠道

  為嚴防第三方支付平台被非法利用,建議如下:

  1.盡快解決註冊第三方支付網上身份驗證低於銀行賬戶開戶當面驗證身份安全等級的問題,以有效避免因個人信息泄漏被犯罪分子冒名網上註冊第三方支付賬戶,進而用於實施詐騙,成為套取、漂白非法資金通道。尤其是在銀行賬戶異常開戶受限的情況下,利用冒名註冊第三方支付賬戶套取非法資金的問題趨於嚴重化。

  2.為解決第三方支付新增風險的問題,建議修改行業政策,考慮延遲第三方支付平台資金的入賬或動賬(類似ATM轉賬24小時內可撤銷機制),實現被騙客戶可在一定時間內撤銷支付,以減少客戶損失。實現第三方支付平台暢通的查詢、凍結通道,聯手執法部門打擊治理非法交易,維護民眾的資金安全。

[责任编辑:蒋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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